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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户外广告至少需委托三个以上设计单位拟方案

时间:2011年01月05日 来源:三峡都市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新年新气象。新年伊始,作为城市容貌重要组成部分的户外广告设置也有了新规定。除了不能谁想设就设得按照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来,包括公共设施在内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也有了明确的管理办法———用公开竞价方式杜绝户外广告行政审批中的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户外广告设计实行方案优选等新举措,都为下一步万州户外广告设置提供了依据,有助于规范城市容貌,建设有品位的重庆第二大城市。

    让有限的公共资源公开、公平、公正配置

    记者从市政管理部门了解到,一直以来,户外广告管理的直接依据只有地方法规《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缺乏相应的配套规章或管理办法,管理比较薄弱,违规设置、随意审批情况较为严重,是造成户外广告“多、乱、差”的重要原因。最近两年,万州与主城一样,展开了大规模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拆除了数万平方米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影响市容造成视觉污染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为建立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也为更加有效利用公共资源,保障公共利益,实现有限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户外广告行政审批中的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在主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拆除基本完成后,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暂行办法》。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有效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

    哪些户外广告位的经营权要进行公开出让?《办法》第二条规定:纳入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的范围是:“本市城市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所有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其中,公益广告和临时户外广告除外。此外,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限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后起算,使用期满后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户外广告位公开出让的基本程序是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拟制出让方案,主城区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其他区县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经审定的出让方案送市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进行公示,公开出让信息;意向受让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公开竞价;联交所与受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订《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

    公共设施以外的广告位,出让收入由政府和业主按3:7比例分配
    公开出让户外广告位经营权,收入归谁?

    按照规定,公共设施附着的户外广告位公开出让,收入归政府所有,用于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对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公共设施以外的广告位,由产权人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征得产权人同意后,纳入统一的出让方案进行公开出让,不再单项审批。广告位出让收入,由政府和业主按3:7比例分配。政府收入部分用于对户外广告的管理。

    也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资格取得户外广告位经营权。户外广告位的意向受让人应该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户外广告至少需委托三个以上设计单位拟方案

    户外广告的设计也不再像以前那样随便。《办法》规定,受让人取得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后,应按照出让方案要求委托三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分别拟定户外广告设计方案,由出让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户外广告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户外广告设置方案。

    对提前收回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办法》也有规定:因城市建设、管理需要收回经营期限未满的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经营年限的剩余年限比例退还价款,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广告,户外广告,户外广告位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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