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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户外广告上乱用字将通不过工商部门年检

时间:2011年06月22日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浏览:  【字体:

    户外广告是门店的脸面,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颖的广告用语层出不穷,但一些广告招牌上也出现了繁体字与简化字混用等不规范用字的现象。记者从思明区工商局了解到,为规范户外广告所使用的语言文字,该局结合企业年检对广告用语的备案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广告用语未经区局商标广告科备案,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被系统“锁定”,不予通过年检。

    据了解,工商部门日前已对辖区户外广告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工商人员发现有些广告除审批手续不全外,错字、残字、缺字等现象还真不少,其中,滥用繁体字的行为是不规范用字中最常见的。例如将“风雅”的“风”写成“風”,“中国”的“国”写成“國”。有的户外广告还用不完全正确的英文、日文等外国文字,以显示“时尚”与“潮流”。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广告、招牌都应采用规范字,繁体字、异体字均属于用字不规范。如果广告、招牌要使用繁体字,必须是手书字,不能采用印刷体;若使用外文,必须是徽标或商标。据了解,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商户,工商部门可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企业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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