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对广告传播模式的影响(2)
时间:2011年07月26日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作者:佚名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新媒体时代的广告传播模式。世界上最早的一条网络广告是1994年由AT&T刊登在美国Wired网络杂志上的横幅广告。自那时起,新媒体开始改变广告主对受众的单向输出的局面。1954年,施拉姆在《传播是怎样运行的》一文中,提出了一个新的过程模式,称为“循环模式”。
这一模式颠覆了传受分离的传统模式,传受双方处于互动的循环交流中,双方地位平等,角色互易。传播与反馈统合为一个同步式过程,信息传播呈现循环互动的特点。
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广告传播模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信息传播由信源中心向边缘扩散,受众由异质化的个体组成了信息传播的网络节点,与信源和其他个体受者之间都存在讯息的交流和互动。讯息传播呈现多向性、扩散性和无序性。与以往的广告传播模式相比,新媒体环境下的广告传播模式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第一,广告信息传播由中心向边缘扩散。传者成为信源,信源成为具有相同关注点的个体受者话题聚合的中心,而受者在两级传播后也可成为新的信源,传受双方身份模糊化,专业的媒介组织不再是权威的信源中心,个体开始发挥信源角色作用。
第二,广告传播由异步式线性传播重返同步式互动传播。与传统媒体时代的广告传播模式不同,信息传播不再是一个线性、单向的传播过程,信息在传受双方之间双向流动,传播与反馈是同步的、即时的,可以通过同一媒介进行,也可以通过其他媒介进行,方式更加灵活。
第三,受众由同质化的大众群体向异质化的小众个体分裂。受众的裂变使得大众化的受众群体消失,受众以个体集群方式出现,广告传播开始针对具有独特人口统计学依据和内在价值观特征的个体。此种情况下,广告主所要思考的不再是如何到达最大多数的受众,而是如何能使有效信息到达最有效的受众,并使他们深刻理解信息内容。
第四,受众本位时代来临,传受双方地位趋于平等。媒介强大效果论的时代已经过去,受众开始有甄别性地选择蜂拥而来的信息,并对传者做出反馈,传者以受众需求为标准对传播信息进行修改。在信息的多层级传播中,同一个个体同时扮演着传者和受者两个角色,传受双方身份互易。
第五,信息传播多维化,广告主对广告传播流程控制性弱化。大众传播时代,信息传播的中心即是发布信息的广告主。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的绝对中心消融,各个个体受者之间可以进行信息的交流互动,其对于广告传播的态度相互影响,最终导致了广告传播效果难以估量。
第六,传者对信息的传播控制力下降,信息变异成为广告主十分担忧的现象。由于受众地位的上升,受众出于自身对信息的不同动机,对信息进行改编再传播的可能性增大。此外,由于信息传播的层级性、无序性、多向性,使得传者对信息传播的控制力下降,由此导致信息距离原始信源越远,信息保真度越低。
结语
综上所述,广告传播模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广告传播从一种短期的、临时的传播活动向长期的、有组织的传播活动转变,从单次交易层层深入广告受者内心。媒介要素的进步,对广告传播的影响是深厚的,它影响着传受双方的关系,影响着人类传播活动的能力极限,使得新媒体环境下的广告传播模式呈现出与以往模式不同的特点。本文在新媒体环境下对广告传播模式的演变过程所作的梳理分析,希望能为以后广告新媒体的研究提供有效助力。(张幼斌为四川外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李亚昕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2010级传播学硕士生)
文章关键字:新媒体,网络媒体,新媒体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