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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工商部门规范民间融资投资广告

时间:2011年11月28日 来源:浙中新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急着用钱,没想到反而被骗了800元。”日前,义乌市民王先生致电新报消费维权热线,讲述了自己轻信放贷小广告被骗的经历,希望有关部门严查这类放贷广告,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读者反映

  轻信放贷广告被骗800元

  王先生是江西人,在义乌做小生意。最近,他接到一笔订单,但有5万元的资金缺口。

  正当他发愁时,他在自家楼梯口看到一则放贷广告。广告称:“本公司提供小额贷款,无抵押、免担保,可解你燃眉之急。”

  王先生立即拨打对方的电话。一名自称宋经理的男子表示,“贷款5万元很容易,只要先缴800元手续费即可”,还留下了一个银行账号。

  虽然心中有疑惑,但王先生还是按对方要求,将800元钱汇了过去。此后,宋经理的电话再也无法接通,王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

  部门声音

  出台政策规范放贷广告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投资广告,该局针对义乌民间融资投资广告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义乌市金融服务企业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审查指导意见》,并在征求金华银监会义乌监管办的意见后,对相关媒体、金融服务企业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发布融资投资广告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据悉,《意见》要求大众媒体发布融资投资广告内容时,不得超出主管机关批准广告主经营的业务范围和广告主《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规范了金融服务企业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在大众媒体上发布的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典当、寄售、投资咨询等相关广告,明确了上述企业在广告中不得使用“贷款咨询”、“取现咨询”、“(无)抵押借款”、“快速放款”、“个人信用借款”、“公司验资增资垫资”等内容;对从事经济信息咨询等服务业务的企业,不得在广告中使用“追债讨债”、“私家侦探”等内容。

  义乌市工商局商广科负责人表示,经过整治,以往常见于媒体的类似“贷款咨询”、“(无)抵押借款”等不规范广告已经销声匿迹,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间融资投资行为。

编辑:8044

文章关键字:广告,投资广告,民间融资,义乌工商部门,放贷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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