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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户外广告牌引发的打砸事件

时间:2012年02月20日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三亚市民刘建国在解放三路衍宏现代城开设了家庭旅馆。经过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称执法局)审批后,他准备在三楼外墙设置户外广告,却屡遭新家园物业有限公司(下称新家园物业)阻扰,并引发了一起打砸事件。新家园物业认为,刘建国设置的广告牌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益。同时,新家园物业得到了三亚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下称住建局)对恢复楼标的支持,向三亚市法制办申请了行政复议。而刘建国也向法院状告新家园物业,要求其停止妨碍并赔偿损失。目前,行政复议和法院宣判尚未有结果。

    七八名社会人员持棍砸坏广告牌

    刘建国在三亚市解放三楼衍宏现代城三楼拥有三套房子,在此开办元天家庭旅馆。2011年11月6日,刘建国聘请一个广告公司准备在三楼外墙安装广告牌,遭到新家园物业的阻止。

    据刘建国介绍,新安装的广告牌是经过执法局审批的。面对新家园物业的阻拦,刘建国在2011年12月23日又要求广告公司继续安装。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新家园物业叫来七八名社会人员,阻拦广告公司施工,并砸坏了广告牌。他报警后,这些社会人员才离开。时至今日,刘建国的广告牌依然无法挂在外墙。

    2011年12月底,刘建国向法院状告新家园物业,要求其停止妨碍,并赔偿损失。

    住建局支持小区物业恢复楼标

    刘建国说,之前他在三楼外墙左侧悬挂了一个灯箱式广告牌和附壁式广告牌,因没有经过审批被摘除。他便重新向执法局申请审批。因新建的广告牌位于三楼正中央,正好挡住了“衍宏现代城”五个大字。为此,他向海南衍宏事业投资有限公司(衍宏现代城开发商)取得一份证明。该证明称,第三层房屋外墙广告位归刘建国所有。同时,2011年10月26日,他取得执法局审批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

    然而,新家园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对此并不认可。业主委员会认为,“衍宏现代城”五个大字是大楼楼标,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刘建国要设置广告,应告知物业公司并经业主大会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物业公司还将该情况向三亚住建局物业科反映后,住建局向执法局出具的《关于支持“衍宏现代城”楼标恢复处理建议的函》称,海南衍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小区的房产,该公司出具的证明无效,支持“衍宏现代城”楼标恢复。

    同时,新家园物业不服执法局作出的户外广告许可,向三亚市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双方一直争执不下,便发生了打砸一幕。

    法院尚未宣判行政复议尚无结果

    海南邦威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该律师认为,刘建国把其拥有的三楼房屋用于家庭旅馆经营,属于经营性用房的合理需要,利用了三楼房屋外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设置广告牌,不应该认定为侵权。因此不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的同意。

    据了解,法院正对此案进行审理,尚未宣判。三亚市法制办的行政复议尚无结果。派出所也还在调查广告牌被打砸一事。

    2月16日,商报记者对新家园物业进行采访,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称一切等待法院和行政复议结果。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广告牌,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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