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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营销涉嫌非法集资 涉及中石油项目

时间:2013年04月09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浏览:  【字体:

  如今微博不仅仅是社交空间,更成为了部分公司的营销平台。甚至某些打着PE旗号的项目都在其中公然叫卖。

  “品今中金万顺石油PE股权投资第一期已经售罄,第二期现在开始了。保本+固定收益率,最低10万定存一年,年收益10%-12%,月返息,资金定向投于中石油松原油田开采项目。”4月8日,名为“品今贵金属经营”新浪微博用户发文称。

  这款有限合伙制PE产品由品今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品今财富”)包销,中金智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金智富”)发行,募集资金将定向投资于中石油的一个年产2万吨的油田项目。

  “这种做法涉嫌非法集资。微博属于公募方式,PE产品也不能承诺保本保收益。”中国创投委副秘书长胡芳日表示。

  “由完全不知名的PE机构设立,在销售中以保本保收益和低门槛为诱饵,通过微博、短信、QQ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募集,这是非法集资所具有的三个典型特征。”北京某大型律师事务所一名负责PE事务的律师表示,这是一个典型打着PE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样本。

  私募通过微博平台进行营销,这并非是首例。此前,凤凰资本董事兼总经理冯津以“首创私募基金新销售模式”为标题发布多条微博,营销其淘宝销售平台,称“通过淘宝平台拍售可以成为凤凰资本最小份额的股东”。此举亦被法律界人士认定为非法行为。

  10万元低门槛

  自1月29日以来,多条宣传该PE产品的微博由名为“品今贵金属经营”、“高级金融分析师Michael”、“金汇通财富管理”的微博用户发布。

  记者了解到,品今财富、北京品今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均隶属于品今控股集团。品今财富天津运营中心经理韩雷雷称,品今财富之前主要做贵金属投资,去年开始重点发展PE基金。

  据韩雷雷介绍,品今财富包销的“中金万顺石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共4期,总规模4.7亿元,第一期和目前正在募集的第二期规模均为1.2亿元,第二期仅10万就可投资。

  记者致电中金智富,工作人员亦证实,目前授权品今财富销售该款PE产品,是中石油的项目,目前第二期已经募集得差不多了。

  韩雷雷称,第一期门槛是100万,为了在全国推广所以把第二期门槛定为10万。但记者发现,第二期产品说明书提到的门槛却是30万。

  根据监管要求,到发改委备案的PE项目投资门槛是1000万,证监会对包括PE/VC在内的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要求是100万。

  胡芳日称:“10万元的门槛肯定违反了相关规定,但是单纯门槛低不能说是非法集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四个特征:向社会的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通过媒体宣传包括微博等自媒体形式、承诺还本付息、超出营业范围的方式,从微博宣传内容来看,‘中金万顺’这款产品四个条件都满足。这涉嫌非法集资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述律师告诉记者。

  而且,“中金智富”和“品今财富”这两家公司的资质也存疑。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中金智富这家公司成立于去年8月30日,注册资本3000万,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且特别强调“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等业务”。

  品今财富成立于2012年3月份,注册资本仅2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设备、技术开发等,并未显示该公司有销售PE产品的资质。

  值得注意的是,成立于去年初的品今财富不仅声称在30多个城市设立了财富中心,甚至发展了多家代理发售商,宜昌金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家。

  保本保收益承诺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咨询“中金智富”和“品今财富”两家公司,得到多位工作人员“保本保收益”的口头承诺。

  “年收益率是10%-12%,10万的门槛只能是10%的收益率,如果资金量大可以得到12%的收益,只要30万就可获得12%的收益。”宜昌金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刘凯称。

  据韩雷雷介绍:“每月返息,其他的PE基金都做不到的,只有石油公司的项目能做到。合同上写得很明确保证本金和收益,如果不能兑现,由我们承担赔偿。我们不能赔偿时,由中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赔偿。”

  但在其提供的募集说明书和产品介绍中,并未有“保本保收益”字样。

  “PE只要提了保本保收益就是涉嫌非法集资。”胡芳日和上述律师均表示。销售时宣称保本保收益,在入伙协议中却不提,这种方式还涉嫌欺诈销售。

  某第三方理财机构PE产品研究员则称:“合伙制PE的投资人数不能超过50人,公司制PE人数不能超过200人,1.2亿元的募资规模门槛仅10万,投资人估计会超过200人,那就涉嫌公开募资、非法集资了。”

  韩雷雷告诉记者:“第二期投资10万元的也有,一般30万的多一些,30-50万的客户居多。”

  涉及中石油项目

  中金智富的网页简介显示,该公司是依托著名的石油能源行业专家学者共同发起成立的。主要从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私募、投资咨询、金融顾问服务和投资理财产品的开发和运作。该介绍与工商登记资料显示的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并不相符。

  而且,记者在专门从事PE/VC金融数据统计的投中集团数据库中并未查到中金智富的相关信息。

  “中金万顺石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融资主体为松原万顺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万顺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的综合性油田服务公司。第一期基金将定向投资于万顺公司并购松原市宁江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宁江公司”)50%的股权和投资开发其拥有的某油田(储量为309.5万吨的油田区块);第二期资金中的4500万元用于支付上述并购余款,7500万元用于扩产。

  据该PE产品说明书介绍,“宁江公司1997年成立,是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的企业,股东为刘明强与中石油,各占50%的股权,共同管理企业,开发中石油拥有的某油田:面积11.2k㎡储量为309.5万吨的油田区块。” 上述PE律师表示,其募资说明书称投资周期为12个月并不妥,因为股权投资是无期限的,只有债权投资才有期限。

  上述PE研究员还认为,该PE产品是典型的“假股权真债权”,因为募资说明书中的退出方式只有股权回购。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微博营销,非法集资,中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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