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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舆论监督的“四适”原则

时间:2016年03月21日 来源:中国新闻广电出版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核心阅读

    适度 吃透政策,把握本质,缘事而议,讲求分寸

    适量 以正面报道为主,舆论监督也要传递正能量

    适时 应体现时效性原则,但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快”字

    适法 要建立舆论监督的相关制度,有章可循

    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的需要。它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揭短儿”,因此备受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而新闻舆论监督的终极目的是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对于这样一个高度敏感的新闻报道方式,笔者认为要把握好“四适”原则——适度、适量、适时和适法。

    一要适度。舆论监督的表现是发现问题、反映问题,目的是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因此,批评要符合事物本质,不随意夸大、任意炒作,不刻意缩小、浮皮潦草。这就要求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和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要吃透政策,把握本质,缘事而议,讲求分寸,恰到好处地反映客观事实,最终促使热点、难点、焦点向着解决问题的方向转化。

    把握好分寸就是要掌握好力度,就如厨师炒菜要掌握火候一样。在实际操作中,要尽量避免出现“过”与“不足”两种错误倾向。一方面,不能说过头的话,要留有余地;更不能一棍子把监督对象打死,使其丧失改正错误的机会和信心。这就要求作者坚持用事实说话,能够辩证分析,在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的同时,也要给监督对象说话的机会,让他们主动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与根源,使其做到心服口服。另一方面,要抓住重点,敢于出手,揭示主要问题,不能不疼不痒当老好人,让监督对象没有触动。某些媒体记者怕惹事,不愿得罪人,就专拣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下手。这就要求媒体加强对此类稿件的把关,在制度上尽量减少这类稿件见报,要保证舆论监督稿件总能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展开,从而保证媒体的公信力。

    二要适量。任何事情都有个度,量的积累超出这个度就会产生质变。这就决定了新闻舆论监督的“量”必然是在一定限度之内的。当前有些新闻媒体总觉得抓舆论监督多多益善,甚至有个别报纸为了迎合读者口味、促进发行,把采写、刊发批评稿件人为地量化,这显然不符合新闻规律。

    新闻报道是对社会客观现实的正确反映,舆论监督也应遵循这个原则。在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过程中,不可能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我们要看主流,成绩是主要的,问题是次要的。这反映到新闻报道上,就是要以正面报道为主,舆论监督也要传递正能量。就舆论监督而言,没有或太少,新闻媒体就弱化了自身的监督功能,从而降低了媒体的公信力;太多或太滥,又背离了新闻报道以正面宣传为主的要求,即便监督的事实确凿,但从全面和整体的角度看,依然给人问题成堆的感觉。

    因此,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对如何报道要周密策划,全盘考虑。要掌握好报道的密度,特别是要避免一个时期批评报道成堆或过多集中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的现象发生。在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的同时,一方面,对社会影响恶劣且有典型性的事件坚决见报,予以曝光;另一方面,对不宜公开见报的诸如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不同等敏感问题,则宜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写成内参,为党委、政府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从而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要适时。判断新闻报道价值大小的标准中,有一条是时宜性原则,指“当前形势下最适合需要的报道”。这里的时宜性主要指的就是报道的时机,把握好时机对于一篇新闻报道来说非常重要。同时,舆论监督报道应体现新闻的时效性原则,但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快”字。它应该更多地体现在切入问题、反映问题的时机上。当矛盾正处在激化状态、是非还不太清楚的时候,马上报道,非但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反之,如果事实已经清晰,群众对问题的关注热度和舆论高峰已经出现,却还迟迟不出手,那么舆论监督的效果就会大大折扣。

    据了解,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的专题报道,有的观察、准备达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适时播出,反而能“一击中的”。因此,搞舆论监督,一定要审时度势,掌握火候,捕捉良机,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四要适法。新闻媒体在监督社会的同时,也在接受着社会的监督。作为新闻舆论监督主体的各级新闻媒体,应该认识到新闻舆论监督不仅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要做到这一点,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各级新闻媒体要建立舆论监督的相关制度,使有章可循。同时,强调送审制,敏感或拿不准的批评报道要送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审定。从近几年各地发生的新闻官司来看,有的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之所以成为被告甚至败诉,除报道失实外,不少报道就是由于违反或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造成的。

    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各项法律法规日益健全,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也要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时刻绷紧守法这根弦,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作者单位:沈阳体育学院新闻系)(原标题:浅谈舆论监督的“四适”原则  作者:刘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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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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