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以下媒体广告列入检查监测范围
时间:2011年02月19日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快建立健全省市两级监测机构和监测网络,逐步形成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在今天中国广告协会召开的违法广告公开点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江雁明处长介绍,目前工商总局每季度对全国35个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或一套频道、70家省会城市都市类报纸或晚报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五类问题突出的广告进行集中监测检查,并发布有关监测情况,部署地方工商部门查办违法广告案件。
今年,工商系统已作出部署,围绕民生问题,继续深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并加快建立健全省市两级监测机构和监测网络。继续加大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大中城市电视台主要频道、都市类报纸媒体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逐步延伸扩大对省级以下媒体广告的监测检查范围。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媒体广告,广告监测,国家工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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