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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自媒体侵权乱象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原标题:依法治理自媒体侵权乱象 记者:徐艳红)

    近年来,自媒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是,低俗色情、标题党、谣言、黑公关、伪原创等侵权乱象频出,为社会增加了许多不和谐的声音,破坏了网络舆论生态。

    “自媒体侵权现象,大多可以归结为著作权侵权和人格权侵权两大种类。”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缺乏法律认识、侵权成本低收益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都是自媒体侵权现象频发的原因,依法治理自媒体侵权乱象是从根本上遏制侵权行为的关键。

    对于自媒体侵权乱象频发的原因,李正国分析,一方面在于权利人与自媒体侵权人缺乏相应知识产权及对他人人格权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在于自媒体侵权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简单来说,很多自媒体及自媒体用户对著作权或人格权是存在错误理解的,在实践中就存在侵权人不仅不检讨自身过错,反而指责权利人未事先通知、没有声明禁止传播,或责备权利人高额索赔,甚至称自己的使用反而提高了权利人的影响力等现象。

    “目前而言,自媒体的侵权成本普遍较低,自媒体侵权带来的收益可能远高于赔偿金额,这也无法引起自媒体对其侵权行为的重视。”李正国表示,同时,由于自媒体传播存在着很强的实时性及去中心化特质,当侵权行为产生后,侵害结果传播的范围会迅速扩大,提高维权成本,也会对维权造成一定阻碍,反过来说,这也会对自媒体的侵权形成一种放任。

    “目前自媒体领域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李正国说,自媒体个性化特征明显,无固定的传播内容、传播对象,使得针对传统媒体制定的相关行政许可制度在自媒体行业失灵。虽然民法典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也在不断完善,但目前对自媒体监管通常做法还是事后监管,“约谈、罚款、封号”,监管手段和措施并没有跟上自媒体的发展步伐。

    针对自媒体侵权乱象,李正国建议,要根据已施行的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人格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依法对自媒体的侵权行为予以规制惩罚。

    另外,要对自媒体加强监管。具体而言,可逐步建立针对自媒体的一整套监管制度,实名制、危害信息分级、预警、追责制度等,针对不同程度侵权行为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此外,李正国认为还可以探讨是否能通过加强自媒体平台的技术手段,设置自动屏蔽侮辱性或其他不恰当字句、对于名著或知名作品的引用自动检索并且发出提示等功能,或通过醒目的格式条款提醒其个人用户须遵守对他人名誉权、著作权等保护的相关规定等,从源头上减少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

    最后,应培育自媒体用户和运营商的自治能力,引导自媒体行业自律。李正国举例说,比如,通过政府或其他适格主体的引导,制定自媒体用户自律公约,培育自媒体用户的新闻道德操守,鼓励自媒体传播真实信息,传播主流媒体、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面信息,抵制低俗、媚俗的观点或思想。同时指导自媒体运营商制定行业运营规范,进一步规范自媒体用户的注册与认证、积分管理、内容要求、行为规范、数据管理和处分法则,以促进自媒体的良性健康发展。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自媒体侵权,自媒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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