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户外广告 >> 浏览文章

户外广告同样是城市的一张名片

时间:2014年04月22日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为落实全市城建会议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精神,市城管委联合省会文明办召开专门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力度,推进公益广告设置,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

    户外广告 必须有一半公益内容

    昨天上午,记者在新华区联盟路上看到,一幅幅“梦成于道、梦成于能、梦成于干、梦成于德”的公益广告成为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实际上,无论是漫步于中山路、裕华路、建设大街、广安大街等城市主干道,还是行走在槐中路、谈南路、丰收路等次干道,只要是有工地围挡的地方,只要是竖立着户外广告的场所,总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公益广告。在省会街头,公益广告像一处处文明提示牌,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讲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随处可见,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广大市民的行为。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说,户外广告设施是城市景观的重要载体,是一个城市的名片,不仅体现着城市的管理水平,也反映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文化内涵。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包括工地围挡、公交候车亭、户外显示屏、公交站亭等设置的户外广告公益内容比例不低于50%。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公益内容比例达不到50%以上的户外广告,视为违法设置,将进行集中整治或予以拆除。公益内容的户外广告,要按照市容管理条例要求,须经审批后方可设置,其内容要丰富,构图要均衡,色彩要和谐,用材要恰当,以省会文明办提供为主。

    违规户外广告 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今年以来,违法户外广告有所反弹,私自设置较为严重,而且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市城管委在4月初启动了集中整治行动,市区共摸排出1500处违法广告和89处楼顶标识字号,仅在4月7日当天,就拆除了建华大街、丰收路、红旗大街、谈固南大街、槐北路等路段违法户外广告120处,楼顶标识21处。4月18日,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又拆除了石市目前最大的一块楼顶户外广告。

    这次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活动,市内各区将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要求,对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予以拆除;对未按审批标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限期整改,包括未按审批尺寸设置、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等,凡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拆除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将文明执法,对拆除对象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视同仁,不违规操作;对新出现的户外广告,发现一处,严查一处,拆除一处,决不姑息迁就。

    户外显示屏 晚十点前须关闭

    目前,很多商家利用自家店铺设置了户外LED显示屏,使用已经非常广泛,但是有些设置的杂乱无章、五花八门,使城市的景观和城市交通受到了很大影响。尤其是在深夜,长时间闪烁,不仅浪费了大量电能,不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更形成了光污染,让在周边生活的居民苦不堪言。

    市城管委景观广告处负责人介绍,城管部门已规定户外显示屏广告必须符合设置要求,其亮度和时间不得对周边居民和交通造成影响,每晚十点前必须关闭。对屡教不改的商家,将严厉查处。

    市城管委同时将对工地围挡、公交站亭和公园广场广告等统一要求,对建筑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仍利用原工地围挡进行广告宣传的工地围挡,一律予以拆除;对照明设施、围挡设施损坏的限期修复;裕华路沿线工地围挡,要建设为实体围墙,不允许做商业广告。

    户外广告四项机制确保长效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将督导各区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变以往“运动式”突击整治为“常态化、长效化”管理。通过建立以下4项机制,确保户外广告实现长效化管理,为提升省会城市形象做贡献。

    建立分级管理机制。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设置比例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工地围挡广告由各区负责整治,其他户外广告由市城管执法支队负责整治。

    建立巡查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监督员的作用,在做好日常巡查的同时,建立巡查监督机制,把户外广告纳入重点监控内容,实施全方位的监控和巡查,随时发现、通报管理整治情况,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建立严格考评机制。把户外广告管理列入市内五区、高新区及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大队的考评内容,每周组织一次暗查,并结合监督员的日常巡查,每月进行一次考评,推进户外广告管理常态化。

    建立严厉问责机制。凡是因监管不到位、巡查不及时、执法不得力出现问题和反弹的,一律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爱护自己的家园,保护自己的环境,共同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