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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应注意八个问题

时间:2014年05月13日 来源:中国工商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一、网购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指的是什么?

    网购商品,如果非特殊种类,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不破坏吊牌、污损商品,消费者已拆开包装或封套查验的除外。

    二、消费者要求无理由退货的时间如何计算?

    “收到商品之日”一般是指快递签收日期。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开始的当天不计入期间,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例如,网购的商品今年4月5日签收,从4月6日开始计算7天,最后一天是12日,因为12日是星期六,所以14日星期一是可以退货的最后一天。快递存在本人签收和他人代收两种情况,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这两种情况都以快递签收日期为收到商品时间。

    三、网购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1.消费者定做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5.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作出细化规定,因此购买时“经消费者确认”是一个关键点。消费者网购时应谨慎选择信誉度良好的商家,仔细阅读商品描述及图片,全面具体约定退换货事宜。

    四、退货费用由谁承担?

    如果消费者网购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发生的退货费用由经营者承担。例如,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如果消费者网购的商品属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范围,那么退回商品的运费应由消费者承担。如果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五、消费者网购商品发生消费纠纷应找谁?

    消费者网购商品或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也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调解。第三方交易平台如果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交易平台要求赔偿。第三方交易平台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第三方交易平台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六、网购鲜活易腐商品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鲜活易腐商品不属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商品,但实际生活中引发的投诉比较多。网购交易双方应充分考虑商品的属性、保质期限、运输及储存条件等的情况,尽量详尽地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特别是对送货和交货时间作出约定。

    七、由于物流环节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商品延迟送达或因邮寄发生损毁灭失等情况,消费者可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网购的商品由销售者交寄给与其订立运输合同的快递或物流公司,如属运输方的责任,销售者承担责任后可向运输方主张权利。消费者网购易碎商品应事先与销售者对邮寄可能产生货损的责任作出约定,先验货再签收。

    八、网购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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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网购商品,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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