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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户外广告拟业主商户并罚

时间:2014年05月15日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昨天实地检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喷涂宣传品、广告等情况,发现在城区胡同内、城乡接合部等区域,违规户外广告问题仍然突出。记者获悉,政府有关部门拟将违规广告设置地的业主和广告内容涉及的广告主全部纳入处罚范围。

    检查现场
    违规广告随处可见

    在东城区西总布胡同内,胡同口设置了集中贴各类信息的广告区域。约两三平方米的设置栏广告密密麻麻往外“溢”,胡同两侧的商业门脸各类违规牌匾标识也随处可见。按照规定,牌匾上只允许写商店的名称,但很多店家把经营内容、价格都标注出来,用大号字体“宣传”经营内容的灯箱也摆在门口,使本来就狭窄的胡同更拥挤。

    金宝街沿街的饭店在门楣上设置的广告牌最高达4米。而按照规定,牌匾标识的高度仅应在1米至1.5米高。而在金宝街与朝阳门南小街的路口,一家中医门诊部被广告全方位“包围”,从牌匾上方的灯箱广告到墙体玻璃门的宣传字样,甚至连地下室的通风口都被广告“护住”。

    执法举措
    业主客户将一起罚

    针对处罚额度低致使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市市政市容委建议通过立法进一步强化执法处罚。包括将违规广告设置地的业主和广告发布内容涉及的广告主均纳入处罚范围、设定简单执法程序、提高处罚额度等;此外,建议增加处罚项目,例如对电子显示屏眩光、超亮等行为增设处罚条款。市城管执法局则建议缩短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压缩谋利空间等。

    此外,将重新界定户外广告定义。针对目前商家临街橱窗广告、自营产品宣传等设置的管理依据不足的问题,将“以文字、图像、实物实体造型等形式向户外公共空间发布的广告(包括从室内向室外公共空间发布的广告),包括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全部纳入户外广告管理,其中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的设置管理办法另外制定。

    代表质疑
    一广告6年拆不掉

    从复兴门到建国门的十里长街上,有一块6年未拆掉的违规广告牌。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户外广告牌和牌匾标识、标语和宣传品的管理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时,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对这块违规广告牌提出质疑。

    检查中,代表发现王府井步行街南口一家饭店的东墙上安装了3块牌匾。跟随检查的一位市市政市容委负责人称:“最左边这块是违规的。”经过核查,后两个牌匾都属于店铺招牌。长安街上不允许做广告,但这是唯一一块拆不掉的违规广告,已有6年多了。

    针对这一6年拆不掉的广告牌,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对此提出质疑。城管部门表示,目前已对这块违规广告牌进行立案调查。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户外广告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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