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安一银行“最”字案罚款20.5万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来源:市场导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东山街道某银行违法发布投资理财广告”。该局随即介入调查并发现,某商业银行的营业大厅发布的投资理财广告,在无法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违法使用了“最大化”、“最强”等夸大过往理财产品业绩的表述。
该局认为,这一广告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在被要求立即整改的同时,银行因此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5万元。
据了解,如今很多商业银行在宣传推广理财产品中,往往都依靠有噱头、有创意的广告词进行修饰,“收益率最高”、“绝对安全”等用语也时有可见。有的商业银行甚至宣称自己的某一新理财产品项目为全国独创。
瑞安市监局提醒,新《广告法》中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等极限词用语。一旦发现违规,商家将面临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原标题:温州瑞安一银行“最”字案罚款20.5万 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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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虚假宣传,投资理财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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