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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电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

时间:2017年06月05日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作者:  浏览:  【字体: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

    《通知》强调,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把好政治关、价值关、审美关,实行统筹管理。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上网播出。导向不正确的电视综艺节目,也不得以网络综艺节目的名义在互联网、IPTV、互联网电视上播出。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播出。禁止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传播的节目,也不得在广播电视上播出。不得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任何平台上以任何形式传播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未删节版”及“被删片断”等节目(含镜头片断)。网络视听节目进入广播电台、电视台,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重新审核。要创新宣传引导,形成正面舆论强势,用深入浅出的理论解析大众关心的话题,用客观理性的声音化解网络戾气,使积极健康的内容多起来、向上向善的氛围浓起来,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原标题: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电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 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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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网络视听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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