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医疗广告民营医院占7成
时间:2010年08月27日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在今天发布的健康播报中介绍,本市的违法医疗广告近年来呈现较快增长趋势,患者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识别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不要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毛羽介绍,据本市工商广告监测部门统计,2008年监测的违法医疗广告为3500余条,2009年为5000余条,而今年仅上半年就监测到了3000余条,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其中,民营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数量最多,占到73.6%。其次,是以各种医学研究院的名义发布的,占18.3%。公立医院发布违法广告的极为少见。今年上半年,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共抽查主流报刊、杂志20余种,共计10819个版面。其中,发现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有114件。
什么样的医疗广告是违法的?毛羽表示,从违法形式上看,没有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或者盗用、假冒文号的医疗广告都属于违规发布行为。从内容上看,凡是超出法律法规限定内容的广告以及非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都应属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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