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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经营许可审批手续可一站办妥

时间:2010年08月24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现在,在县里可以就近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审核时限从20日缩减为2日。自8月1日起,南宁市工商局将广告经营许可证与户外广告登记证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目前相关交接手续已完成,可在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前,广告经营许可证与户外广告中的房地产、重点路段、公交车、出租车广告的登记审批,必须在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办理。8月1日,广告经营许可证与户外广告登记证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后,市工商局推行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谁发证谁监管,有效避免市局审批、县(分)局监管而导致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现象。各辖区工商部门在保证户外广告审批质量的同时,及时掌握本辖区户外广告整体情况,强化对户外广告的巡查与监管,自己审批、自己监管。

    广告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对象是从事广告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单位。在广告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未全部下放以前,县级相关单位申请该证及办理变更、年检等,都要经过两道程序,即先在县工商局初审,合格后再到市工商局办理;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后,在县工商局即可一站办妥,审批程序削二为一。同时,该局还将广告经营许可证审核时限由法定20日缩减为2日。

    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应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户外广告登记证申请权限全部下放至各县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直属工商所后,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需前往户外广告发布地所属辖区工商部门登记。

    为进一步实现便民服务,对于跨辖区发布的户外广告,如公交车车体广告、出租车车体广告、路名灯箱牌广告等,广告发布者只需在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即可。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广告经营许可证,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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