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行业管理 >> 浏览文章

时评:“发布者之恶”大于“名人之恶”

时间:2009年11月12日 来源:《中国工商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近年来,虚假广告泛滥,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为了追求名人效应,一些商家往往喜欢找演员、歌星等名人为自己的产品代言。名人代言广告日益增多,也带来了一个负面问题,这就是名人所代言的虚假广告增多。比如,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被指为问题产品;演员傅艺伟代言的“锅王胡师傅”紫砂锅也被有关部门查出是成本不过数十元的普通铝合金锅;由解小东、唐国强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宣传;葛优代言的亿霖木业则涉及北京最大的传销案,等等。一些商家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不顾道德良知,用虚假广告蒙人,用伪劣产品坑人,这显然是应该受到法律惩戒的,也是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的。很多时候,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了商家的一枚棋子。当然,不排除有的名人明知商家的产品有问题还为其代言的情况,这就是名人的社会责任和个人道德的问题,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和道德的谴责。

      由于名人代言的虚假广告泛滥,伪劣产品横行,消费者深受假冒伪劣产品之害,也深受名人代言的虚假广告之害。名人作为公众人物,首当其冲受到了公众的谴责。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91.8%的受调查者对名人虚假代言行为表示“愤怒”;67.7%的受调查者认为,如果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明星“应承担部分责任”。一些名人由于代言虚假广告,也被消费者告上了法庭。今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也对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作出规定。

      然而,笔者发现,在声讨虚假广告的声音里,名人成为代言虚假广告的罪魁祸首,而虚假广告的发布者——电视台、报社等媒体,似乎责任轻微,没有多少人去批评、指责,甚至它们“姓甚名谁”都由于某种原因而不被公众所知,这显然是本末倒置。名人作为公众人物,人们把心中的愤怒向广告代言人发泄,这无可指责。但是,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全推给名人,这也是不理智的行为。笔者认为,名人代言的广告出现问题,“广告发布者之恶”远大于“名人之恶”,违法广告的发布者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编辑:8002

文章关键字:虚假广告 社会责任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