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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首套节目禁播广告值得推行

时间:2011年03月10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京华时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全国人大代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主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方明日前在天津代表团参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央视一套和各地方电视台首套节目全部禁播广告,实现做纯新闻的目的。

    我国电视台都属于国有新闻机构,如果电视台不做广告,财政就要花费巨额资金进行贴补,这样实际上也就是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而且广告从广义上说也是一种信息,广大电视观众与企业也需要电视广告这样一种信息传播方式。另外,不少广告拍摄得富有创意,画面也很美,能够给观众带来美的享受。所以,电视台播广告并不是坏事,广大电视观众并不反对电视台正常播放广告。

    当前观众对电视台播放广告之所以有颇多意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电视台播放广告时间过长,节目与节目之间播放的广告量过大,导致观众正常观看节目等待时间过长。而且不少电视台经常打断正常节目播放,随意插播广告,影响观众对于节目的正常收看。尤其是深夜时间涉性广告与电视购物等播放量过大,其中有一些实际上还属虚假广告,还有一些电视广告格调不高、内容低俗。所以,对电视台正常播放广告不应禁止,应当通过强化广告播放管理,避免当前广告播放中诸多影响观众正常收看节目现象,以及杜绝虚假广告与格调低下广告,以净化荧屏。

    人大代表方明有关央视一套和各地方电视台首套节目禁播广告的建议,显然也具有采纳与推行的价值与可行性。因为当前央视与各地方电视台都有多套节目,首套节目禁播广告并不会影响电视台的生存与发展,但是却可因此而突出电视频道的公益色彩,同时对确保电视报道公正也有促进作用。正像方明所介绍的,在国外就有不播广告的纯新闻电视台,比如日本的NHK就纯粹做新闻,不播广告。而日前也有媒体报道,我国的重庆卫视已宣布不播广告,致力于打造全国第一个公益电视频道,这无疑也值得央视及其他地方电视台首套节目借鉴。

    笔者认为,如果真的像方明所建议的那样实行电视台首套节目禁播广告,既有利于扶持电视事业发展,发挥电视广告的信息传播作用,同时又利于突出电视频道的公益色彩,并在更大程度上维护电视观众的消费权益。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广告,禁播广告,电视台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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