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活动大赛 >> 浏览文章

广告傍成语是创意还是误导?(2)

时间:2011年04月08日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声音

    广告傍成语,是创意还是误导?该禁止还是该宽容?对此,人们看法不一。

    张立美: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认为政府部门早就应该规范和管理广告滥用成语、篡改成语等现象,此举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负责。

    当下广告语、店名滥用成语、篡改成语现象相当严重,危害很重,特别是对小学生危害较深,已经对汉语的使用和小学语文教育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我平时在批阅作业时,经常发现不少学生在成语使用时出现一些同音、谐音的错别字,主要原因就是小学生平时深受广告词影响,滥用成语和篡改成语给小学生产生了严重误导,让他们以为广告词滥用的成语、篡改的成语才是正确的成语。

    鹰远:语言环境的混乱,会使人对自己的母语越来越没有把握。所以,每个中国人,都应认识到汉字的使用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规范使用汉字就是尊重国家的民族文化。类似于谐音广告亵渎民族文化的现象,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说到底,汉字文化源远流长,注定了它极其丰富的内涵,我们应当将其发扬光大,而不应以谬误人。

    黄梅香:不可否认,当下有些广告用谐音篡改成语的效果还真不错,比如 “默默无蚊”——某蚊香广告;“一戴添娇”——某女帽广告;“咳不容缓”——某咳药广告。但是,用谐音篡改成语在广告业的普及,并不是这一现象应该继续存在的理由。

    很显然,当我们生活的环境四处都是用谐音篡改的成语,不仅会给求学阶段的青少年学习、成长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成年人的判断也说不准。倘若任这样的情况蔓延,篡改过的成语更深入人心,成语失去了最初丰富的含义,岂不是对宝贵真知的糟蹋。

    谭翔穆:规范使用汉字就是尊重我们的民族文化。事实上政府不仅要严禁广告词滥用成语行为,对于店名、歌词、歌曲名滥用成语等现象也需要严禁,这主要不是确保汉字规范使用,而是避免滥用成语给小学生的汉字使用和书写带来误导。

    陈莉:广告是一种文化,同时也是一种艺术,更是一种经济传播手段。对广告词的规范,既要考虑到语言的通用性,也要考虑其艺术性和经济效益。我认为,如果广告用语不庸俗、低俗、媚俗,我看,就完全没必要对它们上纲上线,扼杀广告创意,影响广告效果。从这点来说,政府主管部门也没必要对广告篡改成语现象大动干戈。

    说法

    广告词借成语的音,卖自己的意,这种做法到底符不符合法律规范?

    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引起误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也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我国的《广告审查标准》中也明确规定:广告中语言、文字的表述必须真实、规范、健康、文明,不得欺骗或误导公众。不得发布影响父母、长辈对儿童的言行进行正确教育的儿童广告。

    此外,我国已于2000年10月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法律对汉字语言的规范使用同样有着明确的规定。而截至目前,包括海南、江西、浙江、江苏、北京、上海等多个省市也都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性规定,对成语谐音化的做法进行了规范。

    可见,从法律上看,时下一些商家在招牌、广告语中使用谐音成语之举,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存在此类情形且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链接

    五花八门的成语广告

    1、百衣百顺(某服装广告)

    2、有口皆杯(某酒类广告)

    3、一步到胃(某胃药广告)

    4、一明惊人(某眼病治疗仪广告)

    5、闲妻良母(某洗衣机广告)

    6、牙口无炎(某牙膏广告)

    7、默默无蚊(某杀蚊剂广告)

    8、烧胜一筹(某炉具广告)

编辑:8002

文章关键字:广告创意,广告词,民族语言文化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