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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下月全面核查“广告经营资格”

时间:2010年02月24日 来源:广告新闻网  作者:   浏览:  【字体:

      工商局昨天宣布,自3月1日至6月30日,将对全市广告发布单位进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对于多次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者,将严厉处罚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资格。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对广告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将对全市广告发布单位进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凡2009年12月31日前经市局核准登记,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企事业单位等均参加此次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各区县工商分局对上述广告发布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资质条件、经营行为等进行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的重点还包括,广告发布主体是否按照审批登记的事项从事广告经营活动;是否按广告法律法规建立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广告审查、广告档案、广告合同等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执行广告审查员管理制度和广告收费备案制度的情况;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2008-2009年度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查处及整改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等。

  市工商局表示,对在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是广告管理制度尚未建立执行的,以及对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多次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且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广告发布单位等,将依有关法规,采取暂缓通过、核减《广告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广告经营项目等处罚措施,直到取消广告经营资格。
  

编辑:8002

文章关键字:设计 广告经营资格 广告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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