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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明:应禁止明星为药品做广告

时间:2012年04月24日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毒胶囊”丑闻曝光后,人们在谴责使用“毒胶囊”的企业同时,也把批评的矛头对准代言这些药企的明星。有人将近年来代言相关药企的明星们来了次大盘点,发现其阵容之豪华,堪比一部票房号召力颇高的大片!有的明星觉得自己无辜,遭遇“无妄之灾”,一些网友也认为“毒胶囊”和明星代言并没有什么关系。

  事实真的如此吗?广告是商业,但也是艺术,必须遵循艺术真实。广告可以联想,可以比喻,但不能夸张。一些相关药企自称是“良心药,放心药”,和当年三鹿奶粉的广告语惊人相似。但劣质就是劣质,丑闻终究会被揭穿,在广告中信誓旦旦的明星们也难辞其咎。“毒胶囊”事件再次证明一个道理:在食品药品安全很成问题的国度,明星不宜给食品和药品代言广告,因为明星个人的鉴别能力和道德观不足以给沉疴已久的食品、药品产业提供保障。

  以事实为基础,这是广告的底线。没有哪个广告会公开宣称,我们的广告语属于“逗你玩”,千万莫当真。广告主寻找明星代言,要的就是强化公众对其产品的信赖感。有的明星说,我们不是专家,企业主没有跟我说他的产品有问题,或者我看到“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所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无关。这些都不是广告代言明星免责的理由。要知道,陌生的企业和产品,是因为广告中有明星信誓旦旦的推介,公众才不论广告内容的可靠性如何,先选择了相信。这种信任默契,是建立在公众对明星的崇拜基础之上的。一旦明星代言的广告出现纰漏,公众脑海里的明星形象也会受到颠覆。不论是三鹿奶粉广告,还是双汇火腿广告,产品质量丑闻曝光后,代言广告的明星无不被抬到舆论的烧烤架上,受到道德拷问。假如一个明星因为代言不实广告名声臭了,其他广告主还会找一个名声差的明星代言自己的产品吗?明星代言食品药品广告,其实就是在用自己的名誉为产品背书。

  当然,单靠明星的职业道德和企业的良知,很难管住明星代言食品和药品广告,一则明星的钱包不答应,二则企业心里也会不高兴。同时,靠广告生存的媒体,也未必真的就很中立。因此,必须将明星代言食品药品广告以立法形式明确禁止,让食品药品靠消费者的口碑走向市场,而不是靠明星的吹嘘赢得消费者信任。笔者认为,国家应完善《广告法》,具体规定不适宜明星代言广告的领域,这比单纯指责明星更有效果和意义。否则,躺着中枪的不是代言广告的明星们,而是无辜的消费者。(作者是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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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广告,毒胶囊,广告代言,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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