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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整治绝非“一阵风”

时间:2013年06月17日 来源:中国工商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6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等八部门联合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协调会。会上,各部门负责人达成共识,提出在专项行动初见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整治工作,避免违法医药广告死灰复燃,防止监管对象认为专项整治只是“一阵风”。

    专项行动自今年5月开展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加大广告监测抽查频率,增加监测抽查频次,并通过总局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平台将监测发现的第一批500余条违法广告发至各省区市工商局,要求各地立即叫停、依法查处。截至5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共监测抽查了省级、地市级电视台的1053个频道以及909份报纸、638个广播频率。国家工商总局还发布了两期违法广告公告,并组织中央有关新闻媒体对监测到的20条典型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进行报道。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也结合各自职能,对违法医药广告展开全方位整治。

    国家工商总局5月份广告监测抽查数据显示,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36个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卫视频道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个百分点,36家省会城市晚报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个百分点,省会城市都市类报纸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7个百分点。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提出,目前整治工作还存在推进不平衡的问题。对此,各部门负责人认为,要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后地区的督查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具体工作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各部门将采取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等形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等手段,严惩违法主体;强化对广告发布媒体的监督检查,督促大众传播媒介自觉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适时开展工作督查,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措施;继续做好专项整治的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典型违法医药广告的曝光力度,进一步报道各地在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件以及经验做法,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声势。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广告,医药广告,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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