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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将联合整治网络广告 医疗保健为重点

时间:2014年04月09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浏览:  【字体:

    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决定从4月10日至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对辖区内互联网站,特别是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整治重点,监督各类网站经营者自查自纠,清理违法广告,严查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同时,各地对其他领域发现的严重非法网络广告及信息也将一并予以整治。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传统媒体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违法医药广告明显减少。但是一些违法医药广告为规避监管,开始向互联网媒体转移,寻求生存空间。工商总局广告监测显示,一些主要网站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部分网站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广告发布前的审查责任,给虚假违法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特别是一些网站发布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类广告违法问题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在今天召开的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强调,互联网站从事广告业务与其他传统媒体一样,必须遵守《广告法》的规定,没有例外,不存在任何法律外的空白地区。《广告法》关于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的规定,同样也适用于网络广告活动。各网站经营者必须充分认识虚假广告的极端危害性,加强广告审查把关,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发布环境,提升网络广告信用度。

    据了解,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监管执法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建立健全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网站自查整改后仍存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的问题进行治理,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各地工商部门将加大网络广告案件查办力度,对有关部门移送、广告监测发现、群众举报的网上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一查到底,重点查办一批典型网络违法广告案件,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虚假违法网络广告。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网络广告,医疗保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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