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温州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14年06月17日 来源:温州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严禁设置户外广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市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的形象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等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温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中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取得户外广告经营权后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属地城管与执法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网上下载或在审批窗口领取);
(二)户外广告承揽合同;
(三)户外广告经营权中标通知书;
(四)设置场地施工图;
(五)大型户外设施需提供安全检测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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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温州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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