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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47项措施促广电法治建设,版权成重点

时间:2015年05月20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广电总局以47项措施促进广电法治建设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系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强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由:

  ·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律法规体系;

  ·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增强法治社会建设能力;

  ·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的保障机制四部分构成;

  具体包含12个大项、47个子项,每个子项包含若干重点工作。

  《实施意见》显示,进一步提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依法行政水平部分是着墨最多的地方。该部分从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4个方面,提出了17个子项任务。

  在其他部分,比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律法规体系部分,《实施意见》从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3个方面,提出了15个子项任务;在进一步增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社会建设能力部分,《实施意见》着重提出了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两方面,部署了5个子项任务;在进一步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建设的保障机制部分,《实施意见》从健全党组(党委)领导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法制机构和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坚决贯彻实施党内法规3个方面,明确了10个子项任务。

  《实施意见》显示,提出的47个子项任务主要涉及立法、执法、普法及组织领导等各方面。其中,有的工作要点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原则性要求开展的工作,如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立法体制等;有些是根据《决定》的具体要求开展的工作,如建立立法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等;有些是对已有工作举措的上升和完善,如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重大复杂疑难问题专项委托研究机制等。《实施意见》具有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脚踏实地、张弛有度的特点。

  《实施意见》强调,尊重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基本规律,立足实际,通过制度创新,形成由专门法与相关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自律规则,以及党内法规等组成的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解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领域法律少、层级低、质量不高等问题,为改革、发展、管理、服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实施意见》强调,深入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工作,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强调坚持在各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党组(党委)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党内法规,着力抓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除了强调依法行政外,《实施意见》对于立法工作的部署既让人振奋,也值得期待。

  针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领域法律少、层级低、质量不高等问题,未来,要通过制度创新,形成由专门法与相关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自律规则,以及党内法规等组成的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而在此之前,5月8日总局召开的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已经与《实施意见》形成呼应之势。

  会议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阎晓宏主持会议,副局长童刚受局长蔡赴朝委托发表了讲话。2389名来自各地的新闻出版广电局正处级以上干部及传媒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了会议。

  童刚提出要做到三个统一、落实三方面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传媒业在监管、治理和管理的思路上,将发生一次深度的“范式”转移。

  三个统一为: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的统一、管理服务与法治方式的统一、舆论导向与法治精神的统一。

  三方面责任为:

  ·落实领导责任;

  ·落实队伍建设责任;

  ·落实监督责任。

  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而《实施意见》则强调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在此之前,总局2月26日召开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则明确指出,必须清醒认识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总局党组率先带头,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积极示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带头讲政治,遵法纪,守规矩,从思想认识、立场方法上解决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问题。

  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习惯。无论是做人还是处事都决不超越法律范围,不违纪不违法,不以权谋私,不越雷池一步。

  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来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来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人和事,来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从去年开始,伴随着传媒业整治贪腐力度的加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一系列法规与规范性文件频频出台,传媒领域已经在加速法治进程。

  其中,立法层面:

  ·《电影产业促进法》取得实质性进展,即将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出台了第一个广播影视领域的司法解释;颁布了一系列部门规章;

  ·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多个新闻出版管理、广播电视管理、新媒体管理方面的法规和规章。

  行政管理层面:

  ·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力度加大,总局近年来共取消下放行政许可项目近百项;

  ·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制定权力明晰表进一步明确了职责权限,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于此同时,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总局和部分省份新闻出版广电局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把住了发文关;

  ·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通过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机制,减少了内部法律风险的发生。

  然而,传媒领域的法治建设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主要体现为:

  ·立法相对滞后,法治意识不强,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执法需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及其人员配备与改革、发展、管理、服务的要求不适应。

  监管层近期释放的一系列信号预示,这些问题的解决已经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传媒业正在朝向一个法治新纪元进发。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广电总局,广电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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