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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暂停销售违法广告保健食品

时间:2009年09月16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浏览:  【字体: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也是保健品销售的旺季,记者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从9月18日起,8个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在浙江省范围内将被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此次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暂停销售的8个保健食品分别是:威海哈工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丽娃牌年轻源软胶囊(广告中标示E肽润巢,卫食健字(2001)第0243号)、江西省汉方心脑血管保健有限公司的依诺宁牌护本胶囊(广告中标示血樱花,卫食健字(2002)第0776号)、哈尔滨中泰医药有限公司的厚德牌蜂胶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厚德蜂胶,卫食健字(2002)第0599号)、北京华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美福乐减肥套盒(广告中标示双S,卫食健字(1996)第049号)、郑州博凯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康伊丽牌大豆异黄酮泡腾片(广告中标示果Q排毒胶囊,国食健字G20050588)、韩国联合制药株式会社的洪达敏牌洪达敏胶囊(广告中标示生力康,卫食健进字(1999)第0046号)、陕西诺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诺瑞特牌参杞胶囊(广告中标示固本生精,国食健字G20050956)、加拿大艾尔特天然食品公司的瀚将牌八佰乐胶囊(广告中标示加拿大V6胶囊,国食健字J20040040)。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中发现这些产品广告存在严重违法发布行为,主要的违法事实有: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利用消费者(专家)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8个产品均被在全省范围暂停销售。相关企业还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

    当前正值国庆、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也是保健食品的销售旺季。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不要受虚假违法广告的蒙骗,特别是对一些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等形式变相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的行为不要轻易受骗上当。

编辑:8032

文章关键字:违法广告,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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