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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取得阶段性成效

时间:2010年05月14日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浏览:  【字体:

    自2009年11月以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广告市场秩序。

    一是健全监管机制。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机构改革实际,进一步明确省局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备案、监测及查处职能的处室和单位,理顺关系,提高效率。及时采购配备广告监测设备,并对省局机关和全省16个州、市局广告监测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技术保障水平。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制定下发《药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制度》,明确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在药品广告审批、监测、查处和建立药品广告发布企业诚信体系等方面的职责、运行程序、监测重点、查处措施和绩效考评。在此基础上,建立违法广告发布企业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先后14次约谈37家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对屡教不改者,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取消其参加药品招投标和申报审批项目的资格。

    三是形成监管合力。认真贯彻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第16次省级部门联席会议精神,强化与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快速高效的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同时,把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列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纳入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各州市局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基层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整治目标。

    四是突出监管重点。一方面,重点查处都市类报刊、州市级电视生活频道、旅游交通广播、信息网站等媒体以及在药品零售网点发布的5类严重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目前,已发布2010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将6个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称送工商部门查处。另一方面,积极研究当前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的形势和特点,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手机、宾馆有线电视、公交车电视频道等新型手段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联合工商、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专项检查全省99个取得《互联网药品经营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和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自办网站及影响范围广、公众浏览量大的综合性门户网站,对17个网站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处非法销售药品网站2个,屏蔽网站1个,向公安部门移送一起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案件。

编辑:8038

文章关键字:药品监管,违法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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