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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建筑物屋顶不准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时间:2010年10月26日 来源:新快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昨日起征求市民意见。根据《规范》,所有建筑物屋顶、裙楼屋顶均不准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同时,禁止朝道路来车方向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高、快速路两侧50米范围内、路口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

  大部分区域禁设广告牌

  根据《规范》,广州全市的户外广告将进行总量和空间分布的控制,总体上分为禁止设置区(路段)、控制设置区(路段)和鼓励设置区(路段)进行控制。市规划局表示,将于近期公布三种区域的具体划分情况。

  《规范》规定,所有建筑物屋顶、裙楼屋顶均不准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除了建筑物屋顶外,道路隔离栏(人行道隔离栏、车行道分离栏、交通护栏),交通标志10米范围内,公交站牌、路名牌、消火栓、邮筒、出租车停靠点招牌等设施5米范围内亦均不准设置户外广告牌。

  《规范》指出,在交通频繁的道路交叉口,不宜设置户外广告,经批准设置的,不得影响行车视距;在交通管制信号装置周围10米以内及其背景空间内,禁止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经批准设置的其他户外广告,不得采用闪烁方式及辐射红、黄、绿三色的光源照明;禁止朝道路来车方向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高、快速路两侧50米范围内、路口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

  屋顶招牌或移至外墙

  招牌拆了,市民如何识别建筑物?对此,市城管委景观管理处科长雷宇表示,“对招牌的规定是不能在楼顶做,并非不能建,我们现在正在帮助一些大楼和企业,看看怎样在墙面上将招牌做得更漂亮。”

  如今,各种在建楼盘都在自己的建筑物主体上上打出楼盘的名称和售楼电话,是否也将被禁止?据了解,这种情况以后将不被允许。《规范》中规定:在建楼盘的临时户外广告只允许在其售楼部设置,其建筑物主体上严禁设置任何形式的户外广告和招牌。

  户外照明亮度将受限

  如今,LED户外广告和招牌随处可见,今后这些涉及到灯光与照明的将被严格管制。“亮不亮、有多亮,都将有明确的规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户外广告照明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光污染。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牌,户外广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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