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旗工商局四举措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时间:2011年11月03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工商局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达旗工商局针对广告经营户不经登记擅自发布广告、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采取四项措施,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广告市场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营造整治氛围。将全旗50户广告经营户集中起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法制水平,营造整治氛围,避免“先发布,后登记”违法现象发生。由商广科具体负责对全县所有广告设置的整治和督查工作,各基层工商所负责对辖区内广告设置的整顿和规范管理,形成股所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好广告专项整治。
二是规范各类广告。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建立广告制作发布管理制度和广告审查员制度,提高广告质量,坚持合法经营,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严格审查制度,在广告预审中,对36条广告给予口头行政指导,对4条广告给予书面行政指导,及时将违法广告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广告监管。对户外广告采取拉网式检查,以中心城区主干道为重点区域,加大对广告牌、墙体广告等场所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广告事前审查制,严格审核广告内容,及时制止擅自发布不良广告行为,净化城市环境。截至目前,共审批户外广告73个,驳回不符合条件的7个,监测各类广告400余条(次)。发放《责令限期整改广告通知书》9份、发放《责令停止发布广告通知书》2份。
四是发布公益广告。在对广告市场进行整治的同时,在全旗主干道、出入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电子屏设置公益广告,在树立工商形象的同时,宣传工商法律法规、职能职责,营造全民监管的氛围,促使其合法经营。目前,已发布公益广告100余条,着力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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