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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全国首部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规定

时间:2012年02月02日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日前省政府正式颁布《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的高速公路广告长效管理规定,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高速公路沿线五类区域不得设置广告设施:一是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以外的高速公路用地;二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三是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主线收费站中央分隔带除外);四是可能遮挡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监控探头的区域;五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如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可变情报板、防撞护栏、隔离墩、防眩设施、隔离棚和照明设施等附属设施上不得附着设置广告设施。对于违规设置广告设施的,将由交通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于最高5万元罚款。

  哪些地方可以设置广告牌?《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一是高速公路主线收费区和匝道收费站区;二是高速公路服务区;三是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100米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外的区域。

  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办法》还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规划编制进行了规定,如新设广告之间的单侧间距不少于500米,一个服务区单侧广告不超过4个;广告设施的照明光源不得直射向路面或者行车方向,不得造成目眩或者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等。城乡规划部门将在6个月后拿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高速公路沿线广告,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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