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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可投诉

时间:2012年06月14日 来源:宁德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好的户外广告可以装饰城市空间,而擅自违规设置,过多过滥的户外广告则成了一种视觉污染。

    日前,宁德市政府发出通告,严令禁止在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擅自悬挂、张贴和设置户外广告。市民发现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及乱悬挂、乱张贴户外广告行为的,可直接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

    通告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在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广场、绿地、水域、车站、码头等公共场地或非公共场地的空间、建(构)筑物上,利用各种形式悬挂、张贴和设置各类公益性及商业性户外广告。禁止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商业性条幅、彩旗、布幔广告和商业性与公益性混合制作的各类广告,禁止跨街设置拱门。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及《宁德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已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应及时维修、刷新,保持完好、整洁。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户外广告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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