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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修复户外广告设施人员将受处罚

时间:2012年07月13日 来源:江南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执法人员指出,根据新市容条例的相关规定,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者应当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对陈旧、残缺、锈蚀等影响市容的应当予以修复。而对未及时修复陈旧、残缺、锈蚀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设施,在限定修复期内不修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近阶段无锡市暴雨随着强风接踵而来,为了确保安全,滨湖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了排查破损、老化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记者昨日获悉,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不少户外广告设施在雨水冲刷和狂风肆虐下出现了破损现象,有的大型楼顶广告、墙体广告出现了松动、半脱落情况。

  7月12日上午有市民投诉,位于钱胡路的一处花架广告破损严重,其中有一半已经倒在地上,一旦发生大风暴极有可能造成其他建筑或人身伤害。接到投诉后,当地城管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将此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放倒在地,并及时联系广告当事人,要求尽快拆除该广告设施。无独有偶,在立信大道也有一处户外广告牌摇摇欲坠,城管执法人员在拆除广告牌时发现架子已经不牢,幸亏及时拆除,否则遭遇大风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部分户外广告由于经营业主转移经营场所成为无主广告,长期缺少人员修缮,广告主体结构在风雨磨蚀下已经陈旧不堪,锈迹斑斑,而构建广告钢结构的零件更是出现了松动脱落现象。滨湖城管大队日前展开了破损广告专项整治,对存在破损、毁坏的广告设施(如工地围挡)及时通知当事人修补更替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则勒令责任人迅速拆除整改到位,以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正常安全使用。不过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不少广告设施的当事人对明明已经破损或严重老化的户外广告却不愿承担修复义务,多数都以没有人手、无作业工具为由拒绝履行广告修复职责。为了避免出现安全隐患,城管部门只得自行对其中的无主广告以及当事人不愿意自拆的破损广告进行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据统计,本周滨湖城管执法大队已经组织破损广告拆除行动3次,拆除各类违法广告20余处,总面积达300余平方米。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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