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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校园等地方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时间:2012年08月14日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住宅、校园等地方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根据规定,南京市将对户外广告实行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划定禁设区、控制区和展示区。对于户外广告的设置,该条例草案要求:利用政府投资、融资建设的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所)、公交车辆、公交站场、候车亭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此外,条例草案规定,不得利用住宅建筑(含商住混合类建筑的住宅部分)以及学校校园、纪念性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设置户外广告。

  乱贴小广告,电话号码或将被注销

  对于城市中屡禁不绝的牛皮癣问题,这一条例草案作出了针对性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在闹市区散发广告传单的行为,也与其同列为禁止行为。条例草案规定,如果在公共场所散发和张贴小广告传单,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清除广告传单,并可对广告宣传单位或者散发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屡教不改,经处罚仍然擅自散发或者张贴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向通讯经营单位通报,由通讯经营单位关闭发放小广告者所留的通讯方式,切断其联系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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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设置规定,南京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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