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广告违法最高处广告费五倍罚款
时间:2009年08月14日 来源:中国广告协会网 作者:佚名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食品经营企业马上可以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了。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相关事宜做了详细说明,并对经营禁止食品的经营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或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食品广告违法最高处广告费5倍罚款
“对**病有预防功效”、“**行业协会认证推荐”今后,食品广告出现这样的字眼都涉嫌违法。
《办法》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
违反规定的,工商部门要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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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食品广告,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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