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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出台

时间:2009年08月29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浏览:  【字体:

    街头各种各样的户外广告越来越多,许多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甚至还存在安全隐患。昨日,记者从市市容局获悉,我市新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办法》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统一规划,招标使用。广告标牌的批准要“过五关、斩六将”,少一道程序将被视为违章广告,可依法拆除。

    不规范广告标牌的存在,一直是桂林城市之痛。去年,我市在立面改造过程中,集中拆除了影响城市容貌的大型户外广告牌4.2万平方米。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也发现,老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没有明确广告设置的规范,监管还存在“真空”。特别是对一些影响城市山水景观、遮挡建筑物外观以及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时,没有法规可依。新办法出台后,这些问题得到了解决。

    据介绍,新《办法》对户外广告设置有严格要求:大型广告牌应安全牢固、美观高雅,要符合景观容貌标准要求,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临街门店招牌鼓励采用铝塑板、PC板、水晶字、吸塑字等高档材料及新颖载体形式,提升广告的观赏性。

    此外,新《办法》还进一步理顺了户外广告审批和管理机制,规定了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部门,依法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市容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除市容、规建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审查或审批设置户外广告。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编制我市首个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根据我市不同街区、路段的功能、特点和景观要求,为户外广告的设置立一个“规矩”,让户外广告更好地为市容市貌“锦上添花”。

编辑:8032

文章关键字:于洋,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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