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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长脸”还是“打脸”?

时间:2015年12月07日 来源:昆山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户外广告被称为“城市的脸面”,折射出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品位和管理水准。近年来,昆山的户外广告蓬勃发展,成为城市的一道独特风景。

  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户外广告在助推城市经济繁荣,满足广大市民生产、生活需求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占道摆放、暗藏危险、内容不良、小广告泛滥等问题,损害了城市的良好形象。

  【直击】

  问题1
  占道摆放,影响交通

  11月30日下午,记者在黄河路看到,一个写着“糖炒栗子”的易拉宝广告牌被放在人行道上,让行人不得不侧身行走。记者在走访了黄河路、同丰路等部分店铺比较密集的区域后发现,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一些店主为招揽生意,特意制作了轻便的易拉宝广告牌,见缝插针地放在店门口,有城管队员执法时他们会赶紧收起来。

  11月30日傍晚,记者来到晨曦北园,看到一些沿街店铺正陆续将各种户外广告牌一一摆放出来,有易拉宝式的、木板式的,还有荧光板式的。一家劳务中介公司门口,竟然摆出12块半人高的木板,上面张贴着各类招工信息,凡是路过该店门口的行人,都不得不绕行。一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该路段白天比较干净整洁,店家也非常遵守秩序,但一过傍晚就明显杂乱起来,各种店招、广告牌都摆到路面上来。

  问题2
  安全隐患,不可小觑

  每到夜晚,中航城小区外的一排小吃店便生意红火,不少商家为了招揽生意,特地在门口放置了广告牌和灯箱。记者发现,一家小吃店在门口摆放的灯箱已经破损,其金属框架的边角处十分锋利且部分已经生锈,行人不小心的话容易割破手。其表面灯罩也多处破损,甚至裸露出了电线,看上去十分危险。

  车身贴满广告,同样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今年3月11日,市交警大队周庄中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看到一辆面包车车头、车身、左右车窗以及后挡风玻璃贴满印有某窗帘的广告,民警立即将车拦下,对司机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罚款。民警表示,汽车的前后风挡、前引擎盖和后备箱盖不允许粘贴广告,这样的行为不仅影响自身安全驾驶,也极易分散其他驾驶员的注意力。

  问题3
  内容低俗,有碍观瞻

  “急招男女公关,高回报,日结薪资”“性病治疗请拨打……”在晨曦北园南侧的一处电线杆和花坛上,记者发现了一些内容不健康的广告。附近一位居民对记者说:“有一次,孙子问我什么是梅毒,你说我怎么回答?”这位居民认为这样的广告肆意传播,容易给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

  “意外怀孕请到……”“招陪聊小妹,日薪2000元”在蓬曦园小区的外墙上,张贴着这样两则广告,从其破损程度看,显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在市区的一些人行道上,经常会有一些不雅小广告,上面有时还配了不堪入目的图片。市民黄伟强表示,这些内容不良的广告不时出现在小区周围,让人十分反感,特别是让孩子看到不合适。

  问题4
  小广告泛滥,市民烦心

  11月24日,记者在西湾社区一幢单元楼里看到,一楼住户的防盗门上有不少开锁修锁、家政服务、疏通管道等内容五花八门的贴纸式、喷涂式小广告,花花绿绿的颜色很是扎眼,几乎看不出防盗门原本的颜色。事实上,由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善,昆山很多老小区居民都有类似的困扰。

  除居民楼外,在很多电线杆、地面、公交站牌上也有小广告的踪影,甚至有“包小姐”“赌博技巧、包教包会”等违法内容。虽然很多小广告已经被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清理过,但上面留下的是一个又一个的“补丁”,放眼望去“伤痕累累”。面对小广告泛滥,许多人除了愤怒,更多的是无奈。

  【声音】

  城市形象莫成“视觉污染”

  采访中,许多市民和网友认为,破损的店家招牌、凌乱的标识内容、杂乱的车身广告,不仅影响城市形象,也给路人造成“视觉污染”。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昆山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户外广告应当规范有序、相对集中,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文明……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整齐、安全、美观。

  市民杨女士表示,规划合理、内容积极的户外广告,可以给城市增添时尚感和活力,反之则有损城市形象。网友“一种信念”说:在自己的车上贴广告,把一辆车贴得像“流动牛皮癣”,影响市容市貌,实在不应该。网友“我只是路人壬”:户外广告为了猎奇、吸引眼球,一味地标新立异,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劝阻。

  市场化运作清理小广告

  小广告泛滥是影响城市美观的一大顽疾,为彻底清除,城管部门曾通过多种手段严厉处罚各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但“牛皮癣”极易死灰复燃,治标难治本。

  市城管局市容科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市城管局创新通过招投标方式,将“牛皮癣”清除工作交给专业公司处理。城管局制定了清理标准和相关考核、奖罚制度,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管理,并落实每月监督考核制度,与其经济利益挂钩,以保证清理效果。“将清理工作交给专业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可保证更规范、更彻底。”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做法有望于明年在中心城区推广。

  公益广告为文明城市加分

  公益广告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方法,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要让户外广告成为文明城市的加分点,还要让公益类广告“唱主角”。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昆山市公益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旨在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先进文化、彰显城市精神、倡导道德风尚、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市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利用各类媒体媒介,迅速启动各类公益广告刊播和制作,初步呈现出“内容高品质、传播多渠道、阵地广覆盖、保障多样化”的特点。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以来,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全市公益广告刊播和制作工作推进有力。一是市级主要媒体“一报两台一网”公益广告的刊播版面、频率和次数有效提升;政务类网站和三大电信运营商运用自身媒体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二是公安、住建、城管、交通、商务、体育、旅游部门根据职责在所管辖的媒介阵地设置公益广告,抓好主干道、商业大街、广场、大型商场、车站、公园、酒店、景区、体育场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公益广告设置。三是各区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在本辖区公共场所、社区等设置公益广告,提高公益广告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回应】

  城管局:加大力度,整治不合规广告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昆山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市城管局是户外广告设置的综合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户外广告设置发布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前一阶段,城管局针对市中心及中环沿线商铺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进行集中整治,仅城北大道和同心街道地区就拆除328处不符合规范的楼顶广告。今后,城管局将按照《昆山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昆山市店招店牌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大整治不合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工作力度,明确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和批准设置的地点、内容、形式、规格、时间等发布,不得擅自更改;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后,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及时拆除。拒不拆除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由城管执法局代为拆除或进行调整,所需费用由广告设施设置者承担。同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规划局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局:靠前监管,强化登记审查

  针对当前户外广告存在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强化宣传,营造守法氛围。以新广告法实施为契机,强化新法宣传,对户外广告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二是靠前监管,加强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严格审查户外广告登记内容,对不合法的广告内容一律不予登记。三是部门协作,发挥协同监管效能。主动与城管、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开展联合执法。四是突出重点,强化事后监管。重点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医疗、房地产等虚假违法广告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整顿行动。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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