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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鸡汤文广告”成浑水之鱼

时间:2016年05月18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鸡汤文”大多由专门的微信公众号或APP等转发平台分发,注册人员再通过转发此类附带广告的文章获取分成。“鸡汤文”除了制造垃圾信息,内置的广告还会给网友带来误导。

    依照惯例,治理虚假广告,监管多以“停播”“罚款”惩处,而由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转发平台进行分发的各类“鸡汤文广告”,多是浑水摸鱼,逍遥法外,连带责任缺失。其背后,暴露出的正是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转发平台涉嫌虚假广告的监管漏洞。

    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转发平台的各类“鸡汤文广告”,若对产品或服务作不真实的宣传,夸大效果对消费者进行诱导,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审查标准》,对于各类广告宣传都有标准限制,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转发平台也不例外。但事实上,许多有虚假成分的虚假广告成为漏网之鱼。

    从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转发平台的运营主体看,分为集体或者个人。新消法对于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增加了个人,既包括广告代言人,也包含广告经营者,一并要对传播虚假广告负连带责任。因此,应对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转发平台分发的虚假广告,监管部门亟须建立健全广告审查机制,从源头上将虚假广告消除于萌芽状态,防止虚假广告趁机广而告之,损伤消费者权益。(原标题:别让“鸡汤文广告”成浑水之鱼 禄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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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鸡汤文广告,微信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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