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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展现城市形象(2)

时间:2012年01月11日 来源:焦作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各方谏言

  众所周知,经营城市,精细化管理是必由之路。那么,如何解决户外广告泛滥无序的现状,将户外广告打造成为有效提升城市品位的载体?许多市民及业内人士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黄先生认为,户外广告属于公共资源,我市应该进一步完善有偿使用制度,由此增加政府非税收入,而绝不应该让公共资源被少数人无偿占用。

  也有市民建议,户外广告应考虑与城市形象相符合,打好公益牌。市民刘先生说,现有户外广告种类多、范围广,但公益性广告少,建议有关部门在审批设置户外广告手续时,将公益类广告作为必要内容,提高公益广告所占比例,多设置一些既美化环境又传播文明的公益广告。

  户外广告是城市经济、文化繁荣与发展程度的风向标,在促进商业流通、引导大众消费、美化城市空间、营造城市文化氛围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市民郭女士认为,我市对户外广告的管理不能仅停留在打击非法、有序设置的初级层面上,而要努力将其打造成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与建筑、交通、绿化等城市系统并置,共同形成城市的地理空间和视觉界面。

  业内人士指出,乱象治理,规划先行。应结合焦作市实际和人文特色,对我市户外广告进行科学的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主次干道、重点区域(节点)等全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同时,户外广告治理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明确户外广告管理依据,形成各司其职、权责分明的严格管理制度。在设置标准和管理要求上提升档次和品位。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位坚决不能设置,对于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以及内容低俗、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绝不手软。

  业内人士还建议,我市要逐步建立起审批有据、设置有序、管理有方、执法严格的户外广告准入机制。审批严格按照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和设置详细规划组织实施,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户外广告坚决不予审批,禁止超规划范围审批。现有户外广告与规划要求不符的,应逐步拆除整治,确保我市户外广告布局合理、设置有序。统一布局、科学规划、个性设置,才能让户外广告与城市环境和谐统一,才能真正达到为城市添景的最终目标。

  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从2011年10月份开始,市城管局对城区范围内各类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现在,新一轮户外广告整治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市城管局局长赵长占说:“我们将通过整治,解决户外广告设置杂乱无章的问题,形成设置合理、布局科学、健康发展的户外广告新格局,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同时,赵长占呼吁,城市是我们每个人共同的家园,市容环境的精致有序,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参与。户外广告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城市形象和品位,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支持,更需要户外广告单位、经营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

  如果说城市是一个家,那么户外广告就是装饰家的斑斓饰品。我们要用心打造这张精美的城市名片,营造靓丽、精致、有序的城市户外广告形象,为魅力焦作增光添彩,为我市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加分。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管理,楼宇广告,非法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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