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价格战,实为一场公关秀(2)
时间:2012年10月24日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一场决斗演变成混战。
这样一场看似“全民折腾”的事,背后却也有赢家。这位赢家是在价格战中始终稳如泰山的阿里系网站中的一淘网。
曾经和许多大型B2C网站反目的比较网站一淘网,在这场混战中却成了每个网站都挂在嘴边的暧昧对象,也成了媒体作为新闻依据的宠儿。
一周内,一淘网在ALEXA上的排名上升了213,8月18日排名为114,在百度指数上用户关注度一周内上升146%,媒体关注度1周内上升了740%。
谁是赢家?一淘用哲人的姿态告诉了那些曾经差点反目成仇的公司:你爱或者不爱,一淘就在那里。
未来价格战将立法
无论如何,再华丽的秀都不过昙花一现。
价格战挑起的第三日开始,其谈论热度已经渐渐开始降温。
就连事件的主角、一度高调贴出公司张贴“打苏宁指挥部”条幅图片的京东商城CEO刘强东在三天后的8月18日,也在微博上低调了很多。
“其实刘强东现在这样的做法,在国外也许就构成违法了,”国内一电器B2C网站内部人士对新金融记者表示,“国内相关的法规还不太完善。”
针对价格战一事,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对媒体公开表示,商务部已经关注到了最近一段时间大型电商进行价格战的一些情况,也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同时,他强调,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在进行价格战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必须保护消费者和供货商的利益。
“电商‘价格战’的有关问题在商务部已发布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中已有规定。今后,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权责、义务,除了在相关法规里进行完善外,在相关标准中也要进行细化和补充,《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等标准已列入制定计划。”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王德生如是说。
而早在今年6月,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这意味着,我国首部电子商务监管立法已经全面启动。
业内普遍认为,立法完成有利于让愈演愈烈的价格战有所收敛,也将会让戏剧化的电商竞争进入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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