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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北京市广告业发展的意见(2)

时间:2011年12月13日 来源:北京市工商局 作者:  浏览:  【字体:

    (三)广泛运用现代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广告创意、制作、发布和运作水平。

    鼓励广告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数字化音视频、动漫和网络等新技术在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和发布等方面的推广和应用。鼓励开发、使用低成本、环保型的广告材料,降低广告投放成本。支持互联网、3G通信等新兴广告媒介健康有序发展,在3年内使新兴媒体广告营业额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成为北京广告行业新的增长点。规范、改造和提升户外、平面等传统形式广告。创新广告技术和经营理念,借助现有的创意产业园区平台,充分发挥创意在广告业中的核心作用。

    (四)实施品牌引领工程,提升广告业市场竞争力。

    引导广告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制定相关标准,建立健全评审机制,制定优秀广告公司及人才的奖励办法,定期表彰优秀广告公司和杰出广告人才,提高企业品牌意识。鼓励企业积累品牌资产,充分发挥品牌资产在人才吸引、资金聚集、技术升级、市场整合、业务代理方面的独特优势,着力提高广告业为大企业、大品牌、大工程提供综合策划、推介服务和海外拓展等全方位服务的能力。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广告业国际影响力。

    利用公共传媒网络、讲座和展览等多种传播方式和手段,培养和普及公民广告意识,提高广告在社会中的行业地位,营造有利于广告行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定期开展优秀广告作品评选和展览活动,展示北京广告行业发展成果;通过举办北京国际广告博览会等多种形式的广告行业论坛和展会,打造北京国际广告市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人才、创意的交易、交流平台,促进广告行业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广告节,提高北京广告行业的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促进北京广告市场国际化发展。

    (六)大力培养广告专业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建成广告产业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中心。培养本土高级广告人才,建立广告企业与首都有关高校的合作机制,促进教学、科研、实践、就业一体化。建立广告行业人才资源库,搭建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企业信息交流平台,提高广告行业就业水平。充分依托高校资源,建立广告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广告公司建立高校广告专业实训基地。完善广告审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参照本市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优惠政策,拟定对广告业高端人才在居留、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领军人才和专业技能型人才。实施广告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告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执业水平。

    (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促进公益广告发展。

    积极发展北京市公益广告事业,制定公益广告发展规划。定期举行北京公益广告大赛、公益广告展览等活动,普及公益教育,培养公益意识,提升城市文明和公益形象,彰显首都文化魅力。建立北京市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培养公益广告设计创意人才。设立公益广告专项基金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积极参与公益广告活动的企业与个人给予奖励,调动广告经营单位参与公益广告事业的积极性,促进本市公益广告发展。保证公益广告刊播比例,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或重大事件,积极开展公益广告传播活动,广播电视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平面媒体每日不少于3%。户外广告设置的总量不得少于1/5面积用于公益广告宣传。

    (八)完善服务体系,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针对北京广告市场具体情况,尽快制定北京市广告法实施办法,努力完善广告行业规范发展的法律环境。加强广告合同管理,制订和推行广告行业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公众人物代言商业广告的管理。完善数字媒体、网络广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广告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统一标准和程序,加强跟踪监测,全面推进广告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北京市成立促进广告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促进和指导广告行业发展,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制度,研究、制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解决广告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本市广告业快速发展。

    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广告产业发展,加强广告行业研究,制定广告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完善相关产业政策。

    (二)拓宽广告业投融资渠道。

    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要支持广告业品牌打造以及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利用现有政策及资金,促进我市广告行业发展。充分利用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等现有资源,探索建立北京市广告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广告公司上市融资,推动科技型、创新型广告公司在创业板上市。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向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的广告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对资质好、经营行为规范的中小型广告企业加大扶持力度。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加大对广告行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广告企业积极申报各类创新性强、创意水平高、能够推动新媒体发展和新技术应用的项目,引导企业抓住发展机遇,争取更多更好的优惠政策。

    (三)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针对广告行业服务性、技术性和创新性的特点,推行国家对创新型服务业的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支持广告业发展。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广告企业,按照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强化监管,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

    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广告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广告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依法加强对各类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活动行为,建立违法广告公示制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和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媒体舆论监督,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鼓励投诉举报违法广告,全面监督广告活动,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

    (五)强化广告协会职能,倡导行业自律。

    进一步强化广告协会的职能,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贯彻产业政策、落实行业规划、完善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增加行业内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广告,北京广告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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