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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惊现最牛户外广告 1月收广告费380万(2)

时间:2013年01月16日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4、工商城管都称“最牛广告”违法

  针对赖某的说法,记者查对了相关法规,根据2010年8月12日广州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应当牢固、安全,不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及相邻建(构)筑物的通风、采光,不妨碍交通和消防安全……新出台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也规定,“户外广告应当与周边的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达到白天与夜间美化城市景观的效果。”与此同时,该《规范》还规定,“在建筑立面上设置的户外广告的总面积不得超过所在墙面(扣除窗户)面积的1/3”。由此看来,麦迪逊公司在中水广场发布的巨型户外广告,360度全包围了建筑的四周,单单是商业广告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层高,远远超出了“所在墙面(扣除窗户)面积的1/3”的限制。

  记者注意到,《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还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未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那么,中水广场的“最牛广告”有没有向广州市城管委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广州市工商局是否核发了《户外广告登记证》?

  1月14日,广州市工商局广告处就天河北这一“最牛户外广告”向羊城晚报回应称:“首先,广州市工商局没有接到过林和西路中水广场这个包楼户外广告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的任何申请,而按照《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证》的申请人,应当持《户外广告设置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

  广州市城管委方面14日也表示,“广州市户外广告网有设置规划户外广告公示信息,所有合法审批的持有《户外广告设置证》的户外广告,在上面都可以找到。公示信息上没有的,就是违法户外广告。”记者登录广州市户外广告网,未看到中水广场这一包楼户外广告的任何信息。

  三问广州“最牛广告大楼”—

  谁在给如此醒目的违法广告大开绿灯

  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与城市景观密切相关,户外广告借助公共空间发布,发布必须经过合法的拍卖程序。随着记者对中水广场“最牛包楼户外广告”调查的深入,还有一连串的疑问也随之产生。

  疑问1:烂尾楼何以成为永久广告牌?

  有人向记者报料称,这一烂尾楼外墙的广告最初是在广州亚运会前为美化城市景观而设的。如果是因为临时设置广告不用审批,倒也可以理解,但据麦迪逊公司负责人赖某透露,其签约期至少10年,他对这一广告牌的长久经营也有信心。他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已经16年了,这个烂尾楼能不能搞好,什么时候能搞好,谁也不知道,就算要搞,也要经过一系列程序,要先拍卖,再资产重组,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之后才能重建。”

  疑问2:为何对违法广告牌熟视无睹?

  中水广场“最牛包楼户外广告”在天河商圈如此醒目,“广告效应”如此巨大,几年来屡次发布强势商业广告,广州市相关主管部门真的熟视无睹吗?

  在和麦迪逊公司总经理的接触中,有几个信息引起了记者注意。首先,赖经理提到“如果遇到政府搞大型活动,可能会暂时撤下商业广告”。这是否意味着,平常相关主管部门对中水广场包楼户外广告的监管,是在政府搞大型活动的时候才例外地严格?

  其次,“目前商业广告只能做满大楼的约三分之二部分,下面的公益广告属于政府附加要求,不能撤换。”麦迪逊公司既然花了巨资买下了中水广场包楼户外广告的发布权,那么为何仍然允许三分之一做公益广告?相关主管部门与其是否存在默契?

  记者了解到,按照《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本办法。”在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的就是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疑问3:何以绕过竞拍免费占用公共空间?

  2009年,广州市政府出台新规定,私人物业上如果拍卖户外广告位,那么城管就跟物业的业主(私人)签订合同,私人委托城管来拍卖他的广告位,其中拍卖收益的60%归业主,其余40%归政府。

  对于政府收取40%广告发布收益的原因,2009年,时任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曾表示,“因为户外广告与其他广告不同,除了广告所从属的物业本身,还必须借助公共空间才能产生效益。比如一个私人权属的广告位现在拍卖到6000万元,但如果规划不允许其设置广告的话,这块物业就没有广告收益,所以不能将拍卖所得完全看作是属于业主的,而是与公共空间结合所产生价值的体现。而公共空间属于公众,政府只是代表公众取得其中的权益,并将这笔钱专款用于特定公众利益的管理工作。”

  那么,中水广场包楼户外广告大打商业广告,在天河核心商圈如此夸张地进行商品推广,为何能免费利用公共空间资源?又为何可以不按照法定的拍卖程序?一个月收取380万元的天价广告发布费,又有多少属于流失了的财政收入?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广州户外广告,广告费,最牛广告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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