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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现大量未审批广告牌 城管两度成被告

时间:2013年06月19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福田法院判决,对投诉无反应属于不公开政府信息,市城管局需政务公开,明确答复查处情况。4月,马先生在福田法院同时提起53宗诉讼,该院予以受理并于昨日和今日集中开庭审理。

    最近口岸的广告牌摊上事了。深圳多个口岸竖立着的百余块户外广告牌,有市民发现其竟然是未经审批的,遂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但却迟迟不见查处。于是,市民马啸峰一纸诉状,将市城管局告上了法庭。

    福田法院判决,对投诉无反应属于不公开政府信息,市城管局需政务公开,明确答复查处情况。不过,判决一年来还是没有任何反应,于是,这名较真的市民再次状告市城管局不作为,每一块广告牌都单独起诉,共起诉53宗。昨日和今日,这些案件在福田法院集中开庭审理。

    市民发现大量广告牌未审批

    53宗案件的原告马啸峰诉称,2011年,他无意中发现在深圳市南头检查站区域的一些铁架及立柱广告牌所发布的户外广告没有标注【深圳市户外广告登记证号】。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及《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发布户外广告的,必须要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发给户外广告登记证,并在广告的右下角标明户外广告发布者名称和户外广告登记证号。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或不按规定标注户外广告登记证号发布广告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马啸峰经调查发现,类似的情况不是个案,南头检查站、同乐检查站、梅林检查站、布吉检查站、皇岗口岸、盐田溪冲检查站等区域的广告牌共计150余块,均没有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而违法发布,且铁架牌跟立柱牌也都没有经过审批,属于违建。马先生于是分别在市城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进行投诉。最后,市场监管部门于2012年10月将此案办结,各个分局对违法发布广告的当事人的罚款累计达210多万元。

    但市城市管理局却迟迟没有采取行动,马先生于2012年2月向其申请政务公开,由于没收到正面回复,他将市城市管理局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法定职权,依法公开处理方案并对所举报的违建进行拆除。

    一告城管获法院支持

    福田法院在受理后于2012年4月开庭审理,市城管局辩称,口岸及二线检查站的户外广告牌是历史遗留问题,1998年2月15日,深圳市政府做出《关于口岸广告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表示口岸的所有广告牌由口岸服务管理中心下属的口岸广告公司统一管理,收入用于口岸经费,减轻财政负担。该局认为,按照市政府会议精神,应该是市口岸办负责广告牌管理和整治。

    此外,该局表示接到马先生投诉后并非没有作为,而是向市口岸办发出了通知,要求其上报数量、审批情况等以及减量拆除方案。而市口岸办也做出了回应,并拆除了不符合要求的广告牌54块,目前还有80块,其中72块由市口岸办审批,8块经市城管局审批,市城管局认为,目前的广告牌符合市政府会议文件精神,并无不妥。

    法院认为,市城管局虽有所行动,但针对马啸峰提出的广告牌设置的审批、查处等情况,未依职责给予针对性的、实质的具体答复,未全面履行行政职责。2012年6月,该院判决,市城管局对马啸峰要求公开涉案广告牌查处情况信息继续作出处理,而由于马啸峰起诉事由是政府信息公开,因此对他要求市城管局拆除广告牌的诉求不予支持。

    二告城管局立案53多宗

    判决生效10个月后,马啸峰认为市城管局仍没有对其所举报的违法事项采取任何行政措施,他说,上述口岸的广告牌,每年为企业带来上千万元的利润,他质疑,这种巨大利益就是被告一直不采取任何动作的最大因素。因此他决定再次将市城管局告上法庭,并将目前仍存在的违建广告牌53处分别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其为违建并责令拆除。

    4月,马先生在福田法院同时提起53宗诉讼,该院予以受理并于昨日和今日集中开庭审理。

    目前,这些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广告牌,深圳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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