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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虚假广告,法律哪儿去了?

时间:2016年03月16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又是一年3·15,这个全国“打假”的主题日,正在被赋予更多元的涵义。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由公益机构组成的“互联网医疗广告打假公益联盟”的代表,他们反映目前备受关注的虚假广告问题,值得欣慰的是,政府部门对于网友、公益组织接受程度有了很大的观念进步。

    虚假广告,无疑是假的,而且可能是对消费者权益侵害更大的“假货”类型,尤其是医药、养生类的虚假广告,对潜在消费群体的误导,很可能不仅谋财,而且害命。2016年1月,百度“血友病吧”事件引爆舆论,百度涉嫌竞价出售病种类贴吧,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消息铺天盖地,在这一事件过程中的各方讨论,可能有角度各异的观点和引申,但其中最直接、也最切中用户痛点的,无疑还是因为病种类贴吧经营权的竞价,使得相关患病群体处于信息误导的危险中。

    患者为什么会相信百度里查到的病症信息、甚至治疗指引?这是医生群体常年吐槽的一个点。很难忍心去责怪患者的慌不择路,病从天降,信息缺乏,最便捷、最没有门槛的信息获取方式———网络查询,却成了虚假广告信息泛滥之地。网络本身是无罪的,但纵容虚假广告充斥网络空间,却是必须要直面的严肃问题。

    权益受到侵害,甚至可能受到潜在侵害时,想到寻求法律解决(包括督促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消费者依法维权思维。网友、公益组织在行动,他们寻求法律解决,或者督促法律施行。全国人大代表、儿科医生束晓梅也提交议案,关注虚假医疗服务广告和医疗行为的监管,建议完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

    立法需要完善,确保既定的法律法规有可操作性,法律更需要有效地实施,确保新的法律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被激活。正如公益人士所说,不少虚假广告“明显违反《广告法》”,但却得不到查处。2015年9月,新《广告法》公布施行,首次对虚假广告做了明确界定,同时把互联网广告纳入广告法管理范畴,接下来最需要做的,便是落实法律。当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虚假广告时,寻求法律保护、督促执法推进;执法监管部门对虚假广告的打击,有力度、不放纵,当每天都是3·15时,法律才能称得上真正有效实施。

    “连广告你都信”、“不信广告,信疗效”这些话里潜在的意思似乎是,广告的夸大、虚假成分,公众心里有罕见的共识,这本身就是一个被现实生活处境所异化的想法。广告可以是美的,优秀的广告作品同样可以传世,美剧《广告狂人》里说,广告应该建立在一件事情上,那就是幸福感。对虚假广告的依法打击和查处,是为了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为了重构广告与消费者的关系。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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