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置应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时间:2017年04月14日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我们来说说户外广告设置需要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同样也会有详细的图解说明,依据是《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建(构)筑物、场地、公共交通工具、低空飘浮物等载体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设施及公益宣传设施。
下沙的商家要注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进行审批备案。
审批办理地点:幸福南路1116号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H区城管办窗口。
审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审批由城管办、区文明办、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实施)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部分)
1.户外广告公益内容的面积不少于四分之一,播放时间不少于总时间的四分之一。
2.广告设施凸出墙面距离不得超过0.5m,不得妨碍通行及消防安全。
3.在建(构)筑外墙设置广告严禁遮挡窗口、影响建(构)筑物主体的肌理和整体造型。
4.建(构)筑物玻璃幕墙不宜设置广告。
5.电子走字屏:
(1)沿街房屋门面小于9m的单位不得设置电子走字屏。
(2)主要道路交叉口不得设置影响交通的电子走字屏。
(3)一家单位仅允许设置一块电子走字屏。
(4)电子走字屏不得悬空设置,宽度不超过0.6m,长度不超过店家门面,走字屏底部距地面应保证至少2.5m的通行高度。
(5)电子走字屏宜采用黑底红字或者黑底白字。(原标题:户外广告,这样设置才对头 记者:王舒畅)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下沙户外广告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