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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支招整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自媒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原标题:自媒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见习记者:李美霖)

  今年第三季度,全国网信系统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累计约谈网站1211家,警告网站954家,暂停更新网站489家,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取消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8868家,移送司法机关相关案件线索1569件。有关网站平台依据用户服务协议关闭各类违法违规账号群组6.3万个。

  对此,《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梳理网络直播、自媒体营销、未成年网络环境等发展现状,就相关话题采访了有关学者,剖析治理痛点、难点,畅谈、探讨发展问题,为营造风朗气清的网络环境建言献策。

  集中整治
  硬核实招频出

  为加强网络生态治理,维护良好网络秩序,2020年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版权局频出硬核实招,对网络传播秩序集中整治。

  2020年3月1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施行。作为我国网络生态治理方面的首部综合性专门立法,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当月,我国网络新闻用户规模达7.31亿,手机网络新闻用户规模达7.26亿。4月24日起,国家网信办组织各地网信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5月22日起,国家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8个月的2020“清朗”专项行动。

  6月1日起《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实施。该《办法》是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制定,重点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6月5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8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两个月时间各部门依法处置158家违法违规直播平台,挂牌督办38起涉直播重点案件,督促平台清理有害账号及信息,封禁了一批违法违规网络主播。6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4部门,联合启动为期5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聚焦视听作品版权、电商平台版权、社交平台版权、在线教育版权和巩固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等5个重点领域。

  7月1日,国内首个关于网络视频营销活动的专门自律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实施。其规定了商家、主播、平台以及其他参与者等各方在直播电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7月24日,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国家网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国家网信办决定:自7月29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进一步加强自媒体基础管理能力专项治理行动,促其健康有序发展。8月初,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对专项整治网络直播进行了再部署。9月14日至20日,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拉开大幕。

  严格“把关”
  关注学生网课

  “主管部门剑指网络乱象连续重拳出击,值得拍手叫好。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取得成效,令人欣喜。”在高校新闻系讲授《网络传播》课程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邓涛为当下整治网络乱象系列行动叫好并点赞。他认为,我国政府部门对互联网的管理业已逐渐成熟,当下正行进在进一步完善的阶段,以上述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等政府部门出的重拳、实招等硬核管控行动为例,中国是国际社会互联网有效管理的典范之一,守护清朗的网络空间成效显著。

  国家网信系统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课平台,是专家学者特别关注的热点话题。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王卫明表示,网课平台主要面对未成年人授课,具有一定的封闭性、隐蔽性,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般难以被成年人(例如未成年人的家长)发现、举报、监管、追惩。实际上,一些网课平台存在违规营销、欺骗宣传、超前收取学费等不当行为,对这些行为依法查处,有利于净化网络空间,形成健康向上、科学高效的在线教育氛围。

  持续发力
  管住网络平台

  目前互联网传播乱象主要包括部分传播平台未登记备案,许多民众的个人信息(例如房屋信息、手机号码)被非法传播,自媒体平台虚假新闻报道大行其道,健康类、历史类等各类谣言误导大众思维,部分平台色情信息屡关不绝,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存在漏洞,不良商家虚假宣传、电信诈骗层出不穷……

  王卫明认为,其危害在于,部分传播平台未被有效监管,一些公民的隐私信息经常被非法利用,许多人经常被营销电话骚扰,一些大学生和老年人因电信诈骗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一些未成年人身受其害而不自知,国家安全受到威胁。

  北京印刷学院新闻出版学院硕士生导师张聪表示,随着网络诈骗技术的不断升级,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大学生群体,面对“海量”失实信息或谣言,往往缺少“先辨真假,再辨是非”的素养,因情绪孤独更容易陷入“信息孤岛”,从而成为网络诈骗的“主要受害者”。

  “直播行业诸种顽疾并未彻底根治,问题APP还在不时冒头,自媒体环境中语言暴力仍呈爆发之势,一些打擦边球的软色情、绯闻炒作、血腥惊悚和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信息内容依旧……”邓涛表示,尽管相关部门已付出不少努力,但在治理网络乱象问题上务必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综合治理
  建立“共同调控”框架

  互联网传播乱象是互联网传播的毒瘤,必须加以整治,尽量减少损害。对此,张聪建议,应当加强政府、行业、组织、技术的通力合作。例如,政府或行业协会可以树立审核标准,建立违规样本数据库。通过政府、行业协会牵线,推进形成行业、平台共识,进而树立行业规则与标准。“违规样本数据库应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达到可以进行音频、视频内容识别的功能。通过技术手段和统一的标准,直接调取互联网平台上的违规内容无疑将提高效率与规范度。”

  同时,发展互联网内容审核员等新职业,进行互联网内容审核。通过设立职业门类、建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从而促进更多互联网内容审核从业人员在职业规范下找到更多的发展路径。张聪表示,“届时,传统报刊的编辑、校对人员可以向互联网内容审核员方向转型。凭借其专业优势,更容易形成‘高端’‘高级’的职业梯队。”

  王卫明告诉记者,整治互联网传播乱象,要加强立法,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加大对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威慑力度,增大互联网违规违法的成本。在学校、互联网、社区强化对民众的媒介素养教育,提升民众识别不良信息的能力,增强民众在日常传播中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同时各传播平台增加信息传播把关环节的人员投入、资金投入、技术投入,自觉接受政府监管,主动减少技术漏洞。

  网络中的把关主要体现在信息生产与发布环节的把关、信息扩散环节的把关和信息循环环节的把关3个环节。邓涛表示,在信息生产与发布环节上,除核心的把关人——专业媒体外,各类自媒体及众用户也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把好生产与发布关;在信息扩散环节上,平台的运营者对于新闻的扩散同样具有把关义务与责任。“网络新闻传播中的把关是多元主体的共同把关。媒体的新思维与新能力、新的平台责任观、新的媒介素养观对于网络传播新秩序之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特别意义。”邓涛说。

  互联网是一个无国界的自由空间,网络管理的复杂程度远非任何传统对象可以比拟,置身于结构复杂、价值多元的现代社会之中,单靠政府无法解决层出不穷的网络问题。邓涛认为,网络信息内容的监管当为一种综合治理,在管理模式的选择上须确立一个“共同调控”框架,综合法律、政策、技术、伦理、教育等诸管理手段,属地管理、精准管理、信用管理,互相配合与互相协调发力于互联网的科学管理,以此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网络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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