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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促规范 山东垦利巧治户外广告“顽疾”

时间:2009年07月17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浏览:  【字体:

    现在,县城的广告牌既规范又美观,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不整洁的现象。”日前,家住山东省垦利县城的张老汉高兴地说道。这是该县落实科学发展观,多举措整治户外广告,规范广告市场的结果,也是政协提案助推的结果。

    户外广告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能体现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针对户外广告管理中存在不统一、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县政协委员吕兰涛等人提出了“关于加大治理乱涂乱画非法广告力度的建议”、“关于严厉打击在县城乱涂乱画的建议”的提案,得到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县行政执法局从调研宣传、统一规划、综合整治、规范设置、建章立制五个方面入手,加大管理力度,推动了全县户外广告规范有序发展,城区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该县制定了《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3万余份,发放各类通告、通知2000余份,动员各责任单位和户外广告企业进行自查自清,凡未经市容环境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准予、期满未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未按行政许可内容和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由责任单位和户外广告企业自行拆除或规范。成立了专业清理队伍,对逾期未自行清理、拆除的违法户外广告,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共规范不符合标准的大型户外广告牌20余处,拆除过街横幅、彩旗、门头条幅1100余条,墙体广告260多块,清理沿街灯箱广告370余个,规范门头牌匾2500余块,清理橱窗广告3000余平方米,清除非法小广告10000余处,先后对20余名乱贴小广告的人员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垦利县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县政府出台了《垦利县“门前五包”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将“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引入户外广告规范治理中,形成了“有责任,有监督,有标准,有奖惩”的管理模式。并制定出台了《垦利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垦利县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户外广告的审批程序,对户外广告的范围、设置要求、禁止行为、设置期限、设置许可、违法处理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对户外广告的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和户外广告监督管理者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界定,有效地解决了户外广告的管理依据问题,使户外广告管理逐步实现了规范化。

编辑:8032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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