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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户外广告牌 严禁扰民

时间:2009年08月13日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门前三包区域有积水积雪,将一票否决参评文明单位;今后审批广告牌要经安监部门审批;居民区将禁止设立户外广告……昨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09年第一次会议在市城管执法局举行,市建委、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公安局、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了《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办法和意见。

    “门前三包”有一票否决权

    “老的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是20多年前制定的,现在显然已经落后了。”负责修改《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城市建设,旧的“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中的许多规定不适用现在的城市管理模式。根据以往规定,三包区责任单位如果出现违反“三包”的行为,可处以最高200元的行政罚款。本次修订的管理办法在最大程度上强调三包责任单位的自律行为,剔除了以往对责任单位的处罚条款。

    新修订的“门前三包”为包卫生、包绿化和包秩序。责任单位要保证三包区内地面清洁,遇到雨雪天气,必须及时清除积水积雪,建筑物立面和门窗玻璃上不得随意悬挂张贴广告标语;责任单位有责任管护好责任区内的绿地和绿化设施;责任单位不能在责任区内乱停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等。虽然没有了行政处罚,但新《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门前三包”按属地化管理,对责任单位评选文明单位具有一票否决权。讨论通过的新《管理办法》将通过政府部门近期下发执行。

    设户外广告要过“安监关”

    在讨论《关于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的意见》时,各方代表纷纷提出细化各部门分管职权的建议。据介绍,随着户外广告牌逐渐增多,户外广告的安全性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每到大风天气,我们就担心路边的广告牌是否会发生垮塌,以致伤到行人。”城管执法局代表表示,广告牌的结构安全应该有专门部门监管。为此,新《意见》专门将安监局等部门纳入广告联合审批成员单位之一,原先的联审单位由8个增加到10个,以此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审批。安监部门将对广告方提出的户外广告安装结构作专业审查,包括防风、防雷、防震、防火等内容。此外,广告业主还将根据安监部门提出的要求,对广告牌安全性定期作出检测备案,执法部门将对记录不全的广告设置单位作出整改、处罚直至拆除。

    室外广告不得“骚扰”居民区

    “现代化城市不能没有商业广告,但也不能任其泛滥。”参与讨论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合理规划的商业广告可起到城市美化和亮化作用,但过多过滥的广告设置将对群众生活和交通安全造成干扰。根据新《意见》规定,我市将明确划定户外广告的三类区:鼓励区、控制区和禁止区。其中,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机关等区域严禁设立商业广告,而城市商业中心、步行商业街、市场等区域为鼓励区,可鼓励引导户外广告有序设立,营造繁荣气氛。期间,有代表提出,南京路南端、山东路南端、福州路南端和香港中路商业店铺密集,可集中设立为城市广告亮化带。由于新的《意见》涉及许多城市广告规划问题,该《意见》还将做进一步修改。

编辑:8032

文章关键字:专项治理,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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