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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对电视广告动刀 观众可以安心看电视

时间:2009年09月12日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喜欢看电视剧的观众最怕在欣赏精彩剧情时,被突然插播的广告打断,而且,插播广告的时间实在太长,少则几分钟,多则十几分钟,实在是让人头疼。不过,这一现象将于明年与观众彻底说byebye了。昨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其中特别针对广告播出时间作出了规定,该规定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

    广电总局:

    限制广告播出时间

    昨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商业广告应当控制总量、均衡配置。其中,广播电视广告播出不得影响广播电视节目的完整性。除在节目自然段的间歇外,不得随意插播广告。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在执行转播、直播任务等特殊情况下,商业广告可以顺延播出。

    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播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播出电影时,插播商业广告的时长和次数参照电视剧播出执行。

    电视台:

    会按总局规定办事

    广告向来是电视台的主要收入来源,如今广告播出时间将受到严格控制,电视台的收入将减少许多,那么电视台对此“管理办法”有何看法呢?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多家电视台。江苏卫视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知道广电总局的这个新令,不过这条新令将在明年1月1日执行,目前还没有着手进行调整,可能会在年底召开2010年广告招标会前对于招标时间段进行调整,从而做到能遵守广电总局的新规。”而东方卫视、湖南卫视、北京卫视等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会按规定办事。

    至于广告收入是否会骤减,一家卫视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按照广电总局的这项规定,那么全国电视台的广告收入肯定会有所减少,不过对于大家来说都是公平的。”此外,一位从事电视广告的业内人士也表示:“广告时间段少了不代表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会减少,全国电视台可以在明年统一提价,广告收入根本没有影响。所以,观众满意,电视台也没差钱。”

    观众:

    终于能安心看电视了

    对于广电总局的新规,最叫好的莫过于观众了,不少观众纷纷在网上发表观点,一致表示支持广电总局的规定。网友“清风”表示:“每当看电视节目的时候,我们最讨厌的就是插播广告,使我们不得不中断电视的观看。我们也嫌广告的播出时间太长,没完没了的。明年就好了,最多等个一分多钟就又接着看了,广电总局给全国观众办了件实事。”而网友“萝卜”则表示:“以前看个电视剧,广告一插基本就没啥心情看了,最后一部电视剧看完,发现有一半剧情错过了,只能在网上看,结果只能去网上再温习,费时费力。要是碰上非看不可的选秀直播节目,中间的广告实在长得可怕,换台吧,又怕自己错过偶像的表演,不换吧,等得恨不得砸电视。明年可好了,电视台也不能再折腾我们啦,终于轮到我们当家做主看电视了。”

编辑:8032

文章关键字:广电总局,电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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