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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并非新闻要义,真实才是生命力(2)

时间:2011年05月28日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作者:佚名 浏览:  【字体:

    2010年11月24日,《人民日报》刊发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范志红的文章《反式脂肪酸是营养问题》。文中指出,“为什么大部分国家并没有严格禁止含有反式脂肪酸的食品呢?这是因为反式脂肪酸是一个典型的营养问题,而不是食品安全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只是建议“尽量控制膳食中的反式脂肪酸,最大摄取量不超过总能量的1%”。

  同一天则另有媒体以《反式脂肪酸当真吃了没病?一些营养专家为你指点迷津》为题报道称:“吃反式脂肪就是吃塑料和蜡烛。”查看这篇报道会发现,文中对这一观点并没有进一步阐释,也没有任何数据作为支撑。采访的对象是“在各大电视台频频露脸的某知名营养专家”。

  2008年10月卫生部等五部门公布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的临时管理限量值,遭到不少媒体的质疑和批判,一些网络媒体更是以“三聚氰胺在乳品中合法化”“允许添加三聚氰胺”等说法对此事予以报道,认为应该“零含量”。但专家认为,面对难以避免的环境带入,“零含量”有悖科学精神,设定限量是为区分环境带入和人为添加。

  2011年4月20日,卫生部等五部门又正式公布所有食品中的三聚氰胺限量值。这次媒体基本都给予了客观、理性报道。

  食品安全领域专业性强。公众正是通过媒体才知道了反式脂肪酸、丙烯酰胺等专用术语。媒体作为食品安全知识的“二传手”,应尽量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全面、准确传递信息,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科学常识的普及,而不能“以文害意”,或以情绪主导报道。

  食品安全报道需要揭露和批判,但更需要科学理性。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程曼丽指出,在报道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时,媒体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意识。这种社会责任意识不仅包括让公众最快享有知情权的职业精神,也包括严谨求证的科学精神。

  媒体、记者的科学精神一方面体现在报道的理性和客观上,包括对新闻源的核实,对采访对象的选择以及要有坚定的科学立场,不能一味迎合公众心理。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对待食品和选择食品。

  在坚持科学方面,食品安全专家的精神令人敬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员陈君石,面对媒体及公众的误解甚至是责骂时,他仍然坚持食品不存在“零风险”;仍然坚持为食品添加剂“正名”,强调食品添加剂不是非食用物质。

  尽管遭到许多非议,每当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陈君石还是会接受媒体采访。因为他认为,政府、科学家、媒体要共同努力传播正确的食品安全信息,而这个信息一定是科学的、有根据的、客观的,并且一定是准确的。

  独立精神 公共立场

  媒体、记者,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公众的眼睛。媒体、记者丧失公正、客观、冷静的眼光所看到的“事实”会误导公众走上歧途;而媒体、记者的视而不见则会引起公众的无知和盲目。

  2008年9月11日,《东方早报》刊登长篇报道《甘肃14婴儿同患肾病疑因喝“三鹿”奶粉所致》,记者简光洲经过大量采访核实后,第一次点名“三鹿”。这其中,除了勇气,就是良知。“如果不点名,总感觉到良心上有些不安。”简光洲说。

  此前一些媒体报道都用“某品牌”“某企业”,在没有深入调查和权威结论前,此做法符合科学精神。但在权威部门证实三鹿问题的初期,仍有一些媒体声音微弱,少报甚至不报。这其中,有保护地方利益、保护民族企业的理由,也有碍于三鹿是广告大客户的原因等。

  2010年的“圣元奶粉疑致婴儿性早熟”事件,后经卫生部组织专家调查,表明婴儿“性早熟”与奶粉无关。然而,在这场风波中,一些新闻媒体有意、无意地成为企业竞争的“枪手”。

  媒体是社会的良心,应该站在社会公共的立场上报道新闻、传递信息。除真实、客观外,新闻媒体还应秉持独立精神和品格,而不能囿于自身利益或其他利益集团。在这方面,需要完善的不仅仅是媒体自身。

  在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时,媒体要牢记自身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尊重社会公众利益,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客观存在的食品安全事件要让消费者知情,不可隐瞒;对于疑点重重的事件,则不能人云亦云,也不可逞一时之快,需要谨慎对待,有自己的独立调查和判断。

编辑: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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