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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粗暴执法带出户外广告管理“乱象”

时间:2011年08月05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浏览:  【字体:

  余项(化名)是浙江乐清市柳市镇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8月3号,公司所经营的三十多个户外灯箱广告,被柳市镇城市管理服务站强行拆除。加上7月份已被拆除的一个高炮广告,余项一下子损失数十万。

  自7月份以来,在乐清市从事户外广告经营的六七十家广告公司,都遭遇当地政府强拆广告牌的“运动执法”。

  这种打击让乐清整个户外广告业遭遇了生存危机。

  户外广告“一刀切”,业界损失近千万

  乐清是“温州模式”的发祥地之一,民营企业众多,经济发达,由此也带来了当地广告业的飞速发展。经过当地的乐成、柳市、虹桥、白象等几个经济强镇,可以发现在山上、在农田、在屋顶、马路两边、绿化带上、电线杆上等等地方,各类广告牌林立。据介绍,当地每年仅户外广告的产值可有2亿左右。

  历年来,当地各级政府也曾就此进行整治和拆除,但收效甚微。而这次大规模拆违,户外广告则依旧是拆违活动的重点。

  早在7月8日,乐清市相关政府部门陆续给不少广告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主要内容是告知对方因违章设置户外广告,有损市容市貌,限期自行拆除,否则予以强制拆除。四天后,乐清相关部门就对户外广告进行强制拆除,仅当天上午就拆除了166个广告牌。其后的7月18日,当地部门又一次组织人力大规模强拆。

  两次大型强拆行动,以“一刀切”的做法,让乐清各家广告公司顿时懵了。

  一广告从业者张进(化名)气愤地说:“强拆活动开展后,不管广告牌是脏乱的还是美观的,不管是占道还是规范的,反正统统拆除。而且从发出通知书,到强行拆除只有三四天时间,根本不容你整改。”而工作的随意性更让业主无法接受。在柳市镇,有的业主连通知书都没收到,仅一个电话通知过来,称明天就要拆了。

  “只要列入拆除的道路,户外广告就全部强制拆除了,这是不讲道理的‘一刀切’,根本不是在整治户外广告,而是不按程序在野蛮执法。”新艺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胡立阁说。胡是乐清市广告协会(筹)会长,据他反映,去年4月至11月,乐清市政府户外广告整治。当时协会就出动人力财力一起配合整治脏乱广告。在大家看来,不清理不规范的广告经营行为,特别清理那些无营业执照、无广告经营资质所建的户外广告,行业就无法规范发展。但是,对那些照章纳税,部门已经收费审批的广告牌,也是简单粗暴的一个“拆”字,让协会内规范经营的单位大跌眼镜。

  据称,这两次强拆,共拆除户外广告牌400多个,广告行业损失近千万元。

  乱从何来?从业者拒为政府失职买单

  “乐清的户外广告大部分都是违法的,未经审批,根据《乐清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都应该给予强行拆除。”乐清市府办副主任张立中这样解释强拆的原因,“而且给了他们七天的时间,提供广告经过审批的相关证据,提供不出来自然就拆了。”

  企业和政府的说法并不一致。知情者透露,乐清市广告业发展一直以来是混乱和无序,而要溯其源头,则是政府的管理审批上混乱和“人情现象”。就拿广告的设置来说,从公路路政、到城管、到乡镇街道等等,都参与了其中。政府多头管理、令出多门,有的为实现创收指标多批滥批指标,直接造成街头广告牌林立且无序。

  记者在一份广告发布协议上就看到,与广告公司签订协议的是柳市镇城市管理服务站。协议显示,只要与该站签订了协议,就意味着可以在柳市某处地方设立广告牌。据透露,柳市镇政府每年都给城市管理服务站下达广告收入的指标。

  市场激烈竞争中,不少广告公司为了能有“立足之地”,自然有了见不得光的操作,无形中形成一个利益链。小郑在柳市某楼房上就有两个大型广告牌,几天前他也接到了柳市镇城市管理服务站发来的通知,要求其拆除。但是“因为大家都有面子在,所以没有马上被拆除,还可以缓一缓。”

  乐清广告业者给当地市政府的请愿书中认为,形成今日行业无序的现状,责任在政府有关部门,并非广告企业违法。他们责问:这些年来所谓的“违法广告”,为什么政府的税收规费照收不误?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必须人性化对待,不能把政府部门多头管理造成的后果全部由广告企业来承担。

  专家质疑政府没有依法行政

  针对乐清当地政府的的做法,浙江某市广告协会会长周志认为,政府应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召开听证会,听取行业意见。同时,不得滥发整改通知书,剥夺广告企业主复议权和申诉权,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浙江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所研究员庄道鹤分析这一事件的原因:首先政出多门职能混乱,部门争利导致广告行业无序。其次是当地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上有违法,行政措施上应考虑程序的完备,而现在“一刀切”的做法,显然是程序不到位。另外,强制拆除行为损害了正常经营秩序,城管部门只能对破损的广告进行监管,无权对合法广告牌进行强拆,物权依法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庄道鹤称,广告行业是法律法规完备的行业,这一事件上,乐清政府未严格依照广告行业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8月4日上午,乐清广告公司代表100余人,在乐清市政府门口聚集,要求政府给个说法。

  在乐清市信访接待中心,乐清市市政园林局负责人表示,乐清户外广告市场确实存在多年没批但又多头在批的状况,非常混乱,目前的大整治也存在冒进的倾向,应该依法规范整治。

  对于广告公司反映强烈的“一刀切”做法,此次强拆的执行单位乐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是这样解释的,该大队拆除的基本都是擅自设置的、审批过期的这些广告,如果存在已经批过但还没到期就被强拆的情况,建议广告公司按正常程序进行反应。另外广告公司认为柳市镇等在强拆中有程序明显违法的,可以向市政府反映。

  乐清市府办副主任张立中介绍,乐清的户外广告档次低数量多,散乱无序,是城市管理的难点,但是整治势在必行。以前存在多部门管理,今后将会改观。据介绍,乐清政府今后将对户外广告经营权进行统一招标。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户外灯箱广告,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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